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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 18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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