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 7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科刑時應審酌一切情形為法定刑內科刑輕重之標準並應分別情形注意左列事項 一 犯罪之原因 二 犯罪之目的 三 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四 犯人之心術 五 犯人與被害人平日之關係 六 犯人之品行 七 犯人智識之程度 八 犯罪之結果 九 犯罪後之態度 科罰金時並應審酌犯人之資力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76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