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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112 年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古題

民國 112 年(2023)人事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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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歲之甲將其壓歲錢新臺幣10 萬元放入錢包,並持之向乙銀樓購買鑽 戒一只,計畫於一週後將該鑽戒贈送給女友丙。購買鑽戒後,甲前往書 局購買一本英漢辭典,價金新臺幣800 元,供自己學習英語之用。試問 上述兩個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25 分)
乙持有甲的不雅照,並以此要求甲將其珍藏多年的珍珠項鍊贈與乙,乙取 得該項鍊後依約定交還甲的不雅照片。甲思考多日後決定報警,於報警後 主張撤銷其對乙的贈與,並要求乙返還該珍珠項鍊,但乙表示已將該項鍊 出售並交付與丙,試說明甲可否向丙請求返還該珍珠項鍊?(25分)
積欠乙新臺幣2,000 萬元工程款之甲得知乙準備向其訴訟求償後,為避 免其名下之A 屋日後被法院強制執行,甲旋即與丙共謀,將A 屋以假買 賣之方式出賣給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甲之經濟能力好轉, 並清償其對乙之欠款。然丙已將A 屋出租給不知情之丁,租期10 年, 該租約並經公證。試問甲得否向丁請求返還A 屋?(25 分)
甲欠乙鉅額賭債,為躲避乙追債,甲與丙就甲的房屋約定假裝作成買賣契 約,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丙卻將該房屋出售與丁,並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試說明乙可否向甲請求清償債務?甲可否向丁請求返還房 屋所有權?(25分)
甲與女友A 交往3 年,因B 的介入,A 遂與甲分手而與B 訂婚。甲的 好友乙聽聞後非常生氣,覺得應該給這對男女一個小小的教訓,便勸說 本無想法的甲,使甲一氣之下拿取棒球棒找A、B 報復。甲至A 宅等候 一天,因A、B 出遊未遇見,遂作罷返家。次日,甲於下班時間至A 辦 公室埋伏,果見A、B 手牽手走出來,甲便對其二人一頓暴打,A 手腳 挫傷,B 被擊中後倒下撞及牆角,一眼受傷視力僅剩0.2(原來視力為 1.0)。又甲見B 的手機掉在地上,覺得這麼貴的手機應該屬於自己才是, 便將其帶走。請問甲、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甲懷疑室友乙時常偷喝甲存放在共用冰箱中的牛奶,但苦無證據,便將洗 廁所用的鹽酸倒入一瓶新買的牛奶中,再放回冰箱,試圖阻止乙偷喝的行 為。當日甲有事外出,乙的朋友丙來訪,丙未經同意就打開冰箱飲用甲的 牛奶,結果灼傷口腔和食道。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25分)
甲為毒殺老闆A,購買致死量的老鼠藥,置入老闆平常喝的咖啡粉中。 不知情的秘書乙,因每天早上固定泡咖啡給A,仍泡好咖啡端給A。因 咖啡燙手,乙不慎在遞咖啡時打翻,A 因此未喝下毒咖啡。請問甲、乙 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25 分)
甲圖謀殺害仇人乙,好友丙得知甲的計畫後,交給甲一把鋒利的小刀,欲 協助甲報仇。甲持該刀潛入乙住處,發現乙正站在陽台,基於讓乙墜樓而 死的意思,將乙推落樓下,掉在車來人往的大馬路上。乙墜樓後僥倖未死, 但雙腿骨折,無法站立,未能閃過疾駛而來的公車,當場被撞死。請問甲、 丙之刑事責任如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