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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20007627 號
少年及家事法院經少年矯正學校函知受感化教育或執行有期徒刑少年因另案借提寄押他矯正機關,未避免影響其等受教或陳報假釋等權益,應了解有無借提時間過久及聯繫解還
廳少家一字第 1110022465 號
為避免影響少年之受教權,少年暫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候送執行感化教育之期間,至遲不得逾二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10022056 號
少年法院知悉執行感化教育之少年因案借提逾 2 月者,應予聯繫使其儘速解還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10009561 號
少年法院(庭)為保全感化教育之執行,將少年暫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時,宜注意候送期間
法律字第 10903510210 號
感化教育係令受處分人進入一定處所,施以感化教育處分,具有拘束人身自由性質,未因少年輔育院改制為矯正學校及將未成年矯正視為教育的一環而有變動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90006860 號
有關應執行感化教育處分之少年,因特殊情況無法立即護送至感化教育處所時,如何處理之疑義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080030955 號
法院因案借提執行感化教育或有期徒刑之少年時,宜預估審理時間並儘速解還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80021676 號
少年保護官聲請裁定免除或停止感化教育之執行時,應同時函知兒童及少年戶籍地社政主管機關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60032559 號
法院將少年交付執行感化教育時,除裁定書、執行書、少年及其家庭與事件相關資料外,亦請提供感化教育處遇計畫建議,並宜視個案情形加強探視
廳少家一字第 1050024561 號
法務部所屬各少年矯正機關網站,均已提供每日在院收容人數,可供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於辦理交付執行感化教育時參考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50010736 號
不宜將未滿 12 歲兒童及未完成國小義務教育之少年交付少年矯正機關執行感化教育,以及交付其他單位執行感化教育等建請事項
廳少家一字第 1040002280 號
關於感化教育執行時,注意少年體罰情形之建請事項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30004269 號
法院交付少年執行感化教育處分時,一併提供感化教育處遇計畫建議,以供少年矯正機關參考
院鼎文仁字第 1000000397 號
法院少年法庭如徵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主管機關同意,能否優先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16 條至第 18 條之前執行裁定,先將少年移送執行感化教育疑義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0980018475 號
對於僅因逃學、逃家即予收容或交付感化教育之少年,各地方(少年)法院即時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64 號解釋及少年及家事廳 98 年 7月 31 日廳少家一字第 0980018180 號函意旨,儘速妥適處理
廳少家一字第 0980018180 號
為維少年權益暨求時效,對於僅因逃學、逃家即予收容或交付感化教育之少年,請各地方(少年)法院儘速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64 號解釋意旨,妥適處理
法律決字第 0970029851 號
依法律規定限制拘束身體自由於一定處所者為依法拘禁,如感化教育、監護、強制工作等,但保護管束則僅由觀護人於社區中輔導,並未限制其人身自由於一處,故其非屬依法拘禁
(89)法律字第 018157 號
如無在戒嚴解除前,因觸犯內亂罪等經判決有罪確定或裁判交付感化教育之情事,則亦不得依該條例之規定申請給付補償金
(86)法矯字第 000811 號
依新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感化教育之免除或停止執行事件,應向少年法院聲請
(80)法保字第 08509 號
假釋出獄人就本案另有感化教育、監護、禁戒或強制工作等保安處分須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執行者,應依法於假釋期滿後執行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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