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令(行政命令)
- 教育部令:修正「軍訓教官晉任校級各階職務推薦作業要點」第2點、第4點、第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修正「軍訓教官晉任校級各階職務推薦作業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交通部令: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6條條文及第7條附件2
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六條及第七條附件二。
- 衛生福利部令:廢止「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牙髓病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自即日生效
廢止「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家庭牙醫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及「牙髓病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令:訂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基層醫療院所雲端系統應用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訂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基層醫療院所雲端系統應用推廣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海洋委員會令: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編制表」,自115年6月19日生效
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十九日生效。
-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住民教育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修正「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住民教育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補助機關(構)團體辦理觀光活動或計畫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第5點規定自116年1月1日生效
修正「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補助機關(構)團體辦理觀光活動或計畫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但第五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 農業部令:廢止「獎勵農地造林要點」,自即日生效
廢止「獎勵農地造林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司法院令:訂定「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
訂定「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
- 教育部令: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
-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修正「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交通部、內政部令:修正「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第11條條文,自115年7月16日施行
修正「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第十一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十六日施行。
- 環境部令:修正「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
修正「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
- 農業部令:修正「種畜禽及種原輸入同意文件審核要點」,自即日生效
修正「種畜禽及種原輸入同意文件審核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修正「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 行政院令:修正「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處理涉及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申訴案件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修正「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處理涉及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申訴案件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訂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令:訂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推動生態友善棲地營造獎勵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訂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推動生態友善棲地營造獎勵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經濟部令:修正「耗水費徵收辦法」
修正「耗水費徵收辦法」。
- 經濟部令:修正「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修正「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 財政部令:核釋個人交易繼承或受贈取得房屋,已提供或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額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2款規定減除之繼承或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得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一、個人交易因繼承或受贈而取得之房屋,已提供或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房屋實際成交價額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2款規定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之房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屋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9月3日金管證六字第0930004183號令,自即日生效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金管證六字第○九三○○○四一八三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教育部令: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第7條之1條文
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之一。
-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第4點、第8點、第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修正「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第四點、第八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 教育部令:訂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訂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自即日生效
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交通部航港局令:修正「引水人督導考核作業要點」第3點、第8點規定及第5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
修正「引水人督導考核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八點及第五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