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公告
- 公告簡化「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之有效期限為九十三年二月九日者,藥商辦理許可證有效期限展延」事宜。
公告簡化「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之有效期限為九十三年二月九日者,藥商辦理許可證有效期限展延」事宜。
- 公告「簡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有關送驗程序」,自公告日起實施。
公告「簡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有關送驗程序」,自公告日起實施。
- 公告「無須辦理查驗登記醫療器材項目及其簽審文件號碼(十四碼)」對照表如附件,請查照。
公告「無須辦理查驗登記醫療器材項目及其簽審文件號碼(十四碼)」對照表如附件,請查照。
- 公告體外診斷試劑改列屬醫療器材管理。凡製造或輸入體外診斷試劑,均應符合藥事法暨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公告體外診斷試劑改列屬醫療器材管理。凡製造或輸入體外診斷試劑,均應符合藥事法暨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
- 公告國產醫療器材製造廠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及輸入醫療器材製造廠之「品質系統文件(QSD)」,其認可登錄之有效期限為原核准函日期起三年。
公告國產醫療器材製造廠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及輸入醫療器材製造廠之「品質系統文件(QSD)」,其認可登錄之有效期限為原核准函日期起三年。
- 公告修正實施「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注意事項第七點。
公告修正實施「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注意事項第七點。
- 公告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產地變更涉及變換國別,可依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製造廠地址變更登記之規定辦理。
公告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產地變更涉及變換國別,可依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製造廠地址變更登記之規定辦理。
- 公告「變更持有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SD) 認可登錄函之藥商名稱 (不涉及代理移轉) 」申請辦法,自即日起實施。
公告「變更持有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SD) 認可登錄函之藥商名稱 (不涉及代理移轉) 」申請辦法,自即日起實施。
- 公告「變更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SD) 認可登錄函之製造廠地址(限門牌整編) 」申請辦法,自即日起實施。
公告「變更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SD) 認可登錄函之製造廠地址(限門牌整編) 」申請辦法,自即日起實施。
- 公告本署「核定之代為實施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評鑑工作之受託查核機構」。
公告本署「核定之代為實施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評鑑工作之受託查核機構」。
- 公告修正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間之展延作業相關規定。
公告修正輸入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間之展延作業相關規定。
- 公告有關醫療器材之標籤、仿單或外盒變更,無需申請核准之項目,詳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公告有關醫療器材之標籤、仿單或外盒變更,無需申請核准之項目,詳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 公告有關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變更登記事項之作業程序。
公告有關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變更登記事項之作業程序。
- 公告自即日起凡輸入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相關檢驗試劑,應憑本署核發同意函辦理進口簽證事宜。
公告自即日起凡輸入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相關檢驗試劑,應憑本署核發同意函辦理進口簽證事宜。
- 公告化粧品及其滑石粉原料,依國際間公認之檢驗方法,不得檢出石綿(Asbestos)成分。
公告化粧品及其滑石粉原料,依國際間公認之檢驗方法,不得檢出石綿(Asbestos)成分。
- 公告申請本署藥物、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暨變更案件,請檢附產品仿單、標籤之電子圖像檔案相關事宜。
公告申請本署藥物、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暨變更案件,請檢附產品仿單、標籤之電子圖像檔案相關事宜。
- 公告藥物或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持有者,授權他人輸入各該產品,應向本署報備。
公告藥物或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持有者,授權他人輸入各該產品,應向本署報備。
- 公告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案件廠商申請陳述意見之作業流程,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告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案件廠商申請陳述意見之作業流程,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告自即日起化粧品製造工廠及醫療器材製造工廠,得依本署73年4 月16日衛署藥字第467875號公告,申請自用藥品原料輸入,僅供製造含藥化粧品或隱形眼鏡用藥水。
公告自即日起化粧品製造工廠及醫療器材製造工廠,得依本署73年4 月16日衛署藥字第467875號公告,申請自用藥品原料輸入,僅供製造含藥化粧品或隱形眼鏡用藥水。
- 依據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第 2 條規定,公告 99 年度勞工 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受檢作業種類、資格、手續等相關事宜
依據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第 2 條規定,公告 99 年度勞工 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之受檢作業種類、資格、手續等相關事宜
- 依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委託「技專院校入學 測驗中心基金會」負責辦理 99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學科測試 及入闈印製試題等試務工作
依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委託「技專院校入學 測驗中心基金會」負責辦理 99 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學科測試 及入闈印製試題等試務工作
- 公告非公務機關(杜威海外教育顧問有限公司)得為個人資料之蒐集、電 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利用
公告非公務機關(杜威海外教育顧問有限公司)得為個人資料之蒐集、電 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利用
- 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第 4、7、14 條規定事項, 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桃園、臺南及北中南區職業訓練 中心辦理,並自民國 98 年 11 月 11 日起施行
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第 4、7、14 條規定事項, 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桃園、臺南及北中南區職業訓練 中心辦理,並自民國 98 年 11 月 11 日起施行
- 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範本
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範本
- 公告「九十九年度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公告「九十九年度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 公告新增「九十八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 位」
公告新增「九十八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 位」
- 辦理「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職類」,其使用之場地、實習機具及設備,應經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 測試場地機具設備評鑑合格,並自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生效
辦理「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職類」,其使用之場地、實習機具及設備,應經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 測試場地機具設備評鑑合格,並自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生效
- 莫拉克颱風受災者,持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災 民證明」申請技術士證照補發,免收費用
莫拉克颱風受災者,持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災 民證明」申請技術士證照補發,免收費用
- 公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數額、實施範圍及實施方式,自即日生效。
依據: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0條。 公告事項: 一、每日受理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數額為 4,311 人。 二、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直接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第一類),每家旅 行業每日申請接待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