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規則
- 檢送本會 100 年 9 月 20 日金管證交字第 1000040523 號令影本及公司內部人預定轉讓持有「私募股票」申報書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檢送本會 100 年 9 月 20 日金管證交字第 1000040523 號令影本及公司內部人預定轉讓持有「私募股票」申報書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發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內部人向特定人轉讓所屬公司私募股票時,其受讓特定人之條件」解釋令。
發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內部人向特定人轉讓所屬公司私募股票時,其受讓特定人之條件」解釋令。
-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相關規範。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相關規範。
- 經濟部一百年第三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
一、依據: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五條, 有關再生能源推廣量分配方式,並執行中華民國一百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 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公告對於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特訂定本競標作業 要點。 二、競標容量總上限及各
- 智慧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建築與資通訊產業整合,在建築物內導入智慧化相關產業技術,以達到安全健康、便利舒適、節能永續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智慧建築:指藉由導入資通訊系統及設備之手法,使空間具備主動感知
- 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指定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以下簡稱評定專業機構)辦理智慧建築標章評 定作業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評定專業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立或立
-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人參加員工持股信託,自信託專戶領取信託財產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之 2 及第 25 條疑義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人參加員工持股信託,自信託專戶領取信託財產適用證券交易法第 22 條之 2 及第 25 條疑義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本會 100 年 3 月 10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01000062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檢送上開函文乙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本會 100 年 3 月 10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01000062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檢送上開函文乙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關於金融控股公司透過旗下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之相關規範,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金融控股公司)辦理,請 查照。
關於金融控股公司透過旗下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之相關規範,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金融控股公司)辦理,請 查照。
- 為應監理需要,請貴行自 100 年 10 月 1 日起向「銀行及票券公司監理資料申報窗口網站(以下稱單一申報窗口,https://ebank.feb.gov.tw/ )」申報「AI821 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第三地區分支機構辦理人民幣業務統計表」,並停止申報「AI820 銀行香港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統計表」,請查照。
為應監理需要,請貴行自 100 年 10 月 1 日起向「銀行及票券公司監理資料申報窗口網站(以下稱單一申報窗口,https://ebank.feb.gov.tw/ )」申報「AI821 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第三地區分支機構辦理人民幣業務統計表」,並停止申報「AI820 銀行香港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統計表」,請查照。
- 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相關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
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相關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1 日以金管保品字第 1000252660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1 日以金管保品字第 1000252660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
一、為確保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會議順利進行、 維持會場秩序及會場之使用與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開會(包括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專家諮詢等會議)時,除出席委 員、列席機關代表、本會工作人員、相關通知列席說明者及各級民意
- 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草案。
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草案。
- 關於 貴會就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子公司,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者,買賣利害關係人所發行之有價證券,得不受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之建議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關於 貴會就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子公司,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者,買賣利害關係人所發行之有價證券,得不受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之建議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 為利業者落實法規之遵循並保障民眾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其透過電話行銷金融商品應恪遵相關法令規定,並確實進行電話錄音,另請稽核及法令遵循部門加強查核及法令遵循之管理。
為利業者落實法規之遵循並保障民眾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其透過電話行銷金融商品應恪遵相關法令規定,並確實進行電話錄音,另請稽核及法令遵循部門加強查核及法令遵循之管理。
- 為配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之防制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實施對伊朗制裁,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
為配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之防制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實施對伊朗制裁,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
- 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從業人員申購其所服務公司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最低持有期間之限制。
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從業人員申購其所服務公司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最低持有期間之限制。
-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 條有關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範之解釋令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 條有關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範之解釋令
- 為配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宣布小三通自由行自 100 年 7 月 29 日啟動,金門地區金融機構為提供人民幣兌換服務而有申請於非共同營業時間對外營業之需要,得於安全維護無虞情形下,先行辦理並函報本會備查。
為配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宣布小三通自由行自 100 年 7 月 29 日啟動,金門地區金融機構為提供人民幣兌換服務而有申請於非共同營業時間對外營業之需要,得於安全維護無虞情形下,先行辦理並函報本會備查。
- 有關調整金融機構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訊之方式及內容,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有關調整金融機構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訊之方式及內容,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有關調整金融機構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訊之方式及內容,請 查照。
有關調整金融機構向本會申報內部稽核相關資訊之方式及內容,請 查照。
- 證券商應遵循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證券商應遵循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期貨商應遵循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期貨商應遵循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15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002512351 號令發布。檢附發布令文乙份,請 查照併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15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002512351 號令發布。檢附發布令文乙份,請 查照併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兒童自行車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兒童自行車商品檢驗業務,特 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兒童自行車商品之檢驗方式採監視查驗與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模式 二)+ 符合型式聲明模式(模式三)】兩制度雙軌並行。 三、監視查驗之查驗方式: (
- 所報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分期付款服務作業規範乙案,請轉知各信用卡發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所報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分期付款服務作業規範乙案,請轉知各信用卡發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不予許可期間處理原則
一、為執行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五項之規定,特訂定 本處理原則。 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曾經從事與許可原因不 符之活動或工作者,不予許可期間自出國之翌日起算一年。 三、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
- 關於複利增額壽險商品銷售文件揭露資訊,自即日起應依說明二辦理,現行銷售文件如有不符者應於文到 3 個月內調整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關於複利增額壽險商品銷售文件揭露資訊,自即日起應依說明二辦理,現行銷售文件如有不符者應於文到 3 個月內調整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