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法院囑託塗銷抵押權查封登記並以執行命令移轉抵押權與債權人時,登記機關辦理註記事宜
法院囑託塗銷抵押權查封登記並以執行命令移轉抵押權與債權人時,登記機關辦理註記事宜
- 有關貴轄○○屠宰場是否屬公告第6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 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一案
有關貴轄○○屠宰場是否屬公告第 6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 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貴局函詢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維持其空 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疑義及同法第20條相關規定競合一案
貴局函詢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公私場所應維持其空氣 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疑義及同法第 20 條相關規定競合一案,請查照 。
- 關於金融控股公司、公開發行銀行及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因併購而認列廉價購買利益所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應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事宜,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關於金融控股公司、公開發行銀行及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因併購而認列廉價購買利益所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應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事宜,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有關貴會研訂之「銀行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簡稱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計畫執行方法之建議參考方案」乙案,原則同意,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有關貴會研訂之「銀行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簡稱洗錢及資恐)風險防制計畫執行方法之建議參考方案」乙案,原則同意,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所報「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範本」建議修正內容,准予備查,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所報「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範本」建議修正內容,准予備查,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函詢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之執行權責疑義案 說明:依廢棄物清理法第63條規定,本法所定行政罰,由執行機關處罰之 ;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4款第6目規定,鄉(鎮、市)公所之執行 事項包含「鄉(鎮、市)廢棄物之稽查及處分」。故鄉(鎮、市)公所對 所轄事業之廢棄物產生、貯存、清除或處理等行為,依法有稽查及處分之 權力
函詢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之執行權責疑義案,復請查照。
- 廢/停 販賣產品含二種以上毒性化學物質,應如何申請運作文件及申報運作紀錄一案
有關 貴轄業者販賣產品含二種以上毒性化學物質,應如何申請運作文件 及申報運作紀錄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有關 貴二公會共同研議之海外度假打工青年辦理投保或續保相關作業流程及其應檢附文件乙案,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有關 貴二公會共同研議之海外度假打工青年辦理投保或續保相關作業流程及其應檢附文件乙案,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有關輸出之廢食用油,如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混合後輸出, 則輸出者應依事業廢棄物輸出規定,於取得許可後,始得辦理輸出
有關輸出之廢食用油,如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混合後輸出,則輸出 者應依事業廢棄物輸出規定,於取得許可後,始得辦理輸出,請查照並轉 知所屬。
- 原屬住宅區之公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道路用地者,仍應辦理無償撥用
原屬住宅區之公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道路用地者,仍應辦理無償撥用
- 有關貴局函詢所轄○○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 1項規定裁罰疑義一案
有關貴局函詢所轄○○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裁罰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貴轄○○生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函詢從事脂肪酸甲酯生產,適用固 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係數之疑義案
貴轄○○生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函詢從事脂肪酸甲酯生產,適用固定污染 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係數之疑義案,請查照。
- 財政部 66 年 8 月 22 日台錢司發(五)字第 1253 號函,及 66 年 5 月 31 日台財錢字第 15349 號函關於汽車保險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財政部 66 年 8 月 22 日台錢司發(五)字第 1253 號函,及 66 年 5 月 31 日台財錢字第 15349 號函關於汽車保險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 共有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申請調處共有物分割,得予受理,惟應受該條第2項規定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始得依調處結果分割
共有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申請調處共有物分割,得予受理,惟應受該條第2項規定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始得依調處結果分割
- 已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規定辦竣不動產訴訟繫屬事實註記登記,嗣原起訴聲明經合法變更,該註記登記塗銷事宜
已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規定辦竣不動產訴訟繫屬事實註記登記,嗣原起訴聲明經合法變更,該註記登記塗銷事宜
- 貴轄○○企業有限公司函詢是否適用本署公告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 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之疑義案
貴轄○○企業有限公司函詢是否適用本署公告第 8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 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之疑義案,請查照。
- 為避免陸源垃圾污染海洋,並維護漁港區域環境衛生,請貴府督促 相關單位負清理維護之責
為避免陸源垃圾污染海洋,並維護漁港區域環境衛生,請貴府督促相關單 位負清理維護之責,請查照。
- 所詢轄內清除機構「○○環保有限公司」已廢止其公司登記,是否符合「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所稱「喪失從事業務能力」一案
所詢轄內清除機構「○○環保有限公司」已廢止其公司登記,是否符合「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 27 條所稱「喪失從事業務 能力」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議人壽保險業民國 103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之實際經驗死亡率如說明二乙案,同意備查,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查照辦理。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議人壽保險業民國 103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之實際經驗死亡率如說明二乙案,同意備查,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查照辦理。
- 以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及就業服務台等名稱做為公司或商業之名稱,易 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故不宜以之作為公司、商業名稱
以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及就業服務台等名稱做為公司或商業之名稱,易 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故不宜以之作為公司、商業名稱
- 市地重劃區內公有土地經都市計畫劃設為河道用地,請參照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認定是否屬溝渠用地
市地重劃區內公有土地經都市計畫劃設為河道用地,請參照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認定是否屬溝渠用地
- 法務部製作轉請各縣市法院檢察署設置、繫掛反賄選之宣傳布條, 非屬「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尚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 款規定
法務部製作轉請各縣市法院檢察署設置、繫掛反賄選之宣傳布條,非屬「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尚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0 款 規定,請 查照。
- 函詢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及民眾不熄火加油是否有法 令規範疑義案
貴局函詢民眾陳情百貨公司之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作響擾寧,該火警自動警 報設備是否可為噪音管制法所規範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所報建議開放證券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業者得對專業投資機構就未核備境外基金商品提供銷售與諮詢等服務,及放寬對 OBU/OSU 業者提供服務之內容與範圍乙案,請依說明轉請所屬會員辦理,請 查照。
所報建議開放證券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業者得對專業投資機構就未核備境外基金商品提供銷售與諮詢等服務,及放寬對 OBU/OSU 業者提供服務之內容與範圍乙案,請依說明轉請所屬會員辦理,請 查照。
- 若受僱者配偶於 103 年 12 月 13 日前分娩,受僱者如仍在性別工作平 等施行細則第 7 條所定 15 日請假期間內,103 年 12 月 13 日後, 受僱者得於上開陪產假請假期間內請求最多 5 日之陪產假
若受僱者配偶於 103 年 12 月 13 日前分娩,受僱者如仍在性別工作平 等施行細則第 7 條所定 15 日請假期間內,103 年 12 月 13 日後, 受僱者得於上開陪產假請假期間內請求最多 5 日之陪產假
- 函詢貴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屬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 放標準定義之蝕刻製程疑義一案
函詢貴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屬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定義之蝕刻製程疑義一案,請查照。
- 本局九十五年四月四日證期六字第○九五七○一○○二一八號函,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本局九十五年四月四日證期六字第○九五七○一○○二一八號函,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 前經濟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五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證管發字第一○三五號函、五十八年三月八日證管發字第○二三一號函、五十八年九月十九日證管發字第一○一○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台財證(一)字第一五一四號函、七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臺財證(一)字第二一五二號函、七十二年十月六日臺財證(一)字第二二三九號函、七十二年十二月五日台財證(一)字第二六七六號函、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台財證(一)字第一三二六九號函、七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台財證(一)字第○○一八○號函、七十六年九月三日台財證(一)字第○○八七○號函、七十七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一)字第○八四五九號函、七十八年八月十日臺財證(一)字第二七三二○號函、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台財證(六)字第○二一九二號函、八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台財證(六)字第八二四六六號函、八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八二)台財證(六)字第○二二六○號函、八十三年八月六日(八三)台財證(六)字第三四二一○號函、八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八四)台財證(六)字第○二六○一號函、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八五)台財證(六)字第三三○七四號函,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六)字第○一
前經濟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五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證管發字第一○三五號函、五十八年三月八日證管發字第○二三一號函、五十八年九月十九日證管發字第一○一○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台財證(一)字第一五一四號函、七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臺財證(一)字第二一五二號函、七十二年十月六日臺財證(一)字第二二三九號函、七十二年十二月五日台財證(一)字第二六七六號函、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台財證(一)字第一三二六九號函、七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台財證(一)字第○○一八○號函、七十六年九月三日台財證(一)字第○○八七○號函、七十七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一)字第○八四五九號函、七十八年八月十日臺財證(一)字第二七三二○號函、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台財證(六)字第○二一九二號函、八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台財證(六)字第八二四六六號函、八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八二)台財證(六)字第○二二六○號函、八十三年八月六日(八三)台財證(六)字第三四二一○號函、八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八四)台財證(六)字第○二六○一號函、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八五)台財證(六)字第三三○七四號函,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六)字第○一
- 有關「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9 項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0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53001 號令發布。茲檢送上令影本 1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依說明二辦理。
有關「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9 項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0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53001 號令發布。茲檢送上令影本 1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依說明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