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字第 11503501650 號
「權限委託」係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律具體授權或概括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將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權限移轉同一行政主體不相隸屬之其他機關,並應踐行一定程序要件,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院台廳司一字第 1150500118 號
放寬候補法官自候補第 2 年起,得獨任審理案件之範圍,及於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1 款所定之詐欺犯罪案件及刑事訴訟法第 284條之 1 第 1 項第 6 款之案件
法律字第 11503500850 號
私益信託係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法律關係,自須以受益人存在且特定為必要;惟受益人無須於信託行為成立時存在或特定,但須可得確定,此涉及信託契約具體個案之解釋與事實認定,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審認之
院台廳少家四字第 1140035970 號
關於「法院核發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保護令參考作業要點」第 7 點第 1 項第 2 款所定「處遇計畫如需費用時,其費用負擔之方法」,其具體意涵及實務裁定應如何記載等疑義
個資籌法字第 1150000083 號
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個人,僅指現生存之自然人而言,故涉及動物病歷資訊、動物疾病名之部分,尚無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至於公布上開資訊如另涉及飼主之個人資料,需視是否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法定情形之一,始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15110 號
因發現收容人利用書信之管道,對外從事騷擾、恐嚇、詐欺,甚至指揮操控外界人士從事犯罪行為,請各矯正機關加強防範收容人利用書信從事違法行為,並依說明事項辦理,及早介入,積極查辦,以降低對社會之危害
法律字第 11503500460 號
有關不動產自益信託契約已約定委託人死亡時信託契約終止,則委託人死亡時,得否由部分繼承人代全體繼承人辦理塗銷信託登記疑義,此因涉及土地登記規則第 128 條規定之解釋適用及信託登記實務,須由內政部本於權責審認之
法矯署醫字第 11406004300 號
因應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修正,新增「入機關前經醫師診治取得且有急迫性須繼續使用之藥品」,收容人得填具申請表申請由外界送入,提示收容人申請外界送入藥品相關規定
法律字第 11403516090 號
有關處理公司登記案件涉及民法第 550 條規定委任關係消滅,是否承認外國法院確定裁判問題;及公司法第 30 條第 4 款規定之「受破產之宣告」,是否包括外國法院依外國法所為之破產宣告等疑義之說明
法律字第 11403515770 號
信託監察人依信託行為產生者,原則上應先向指定或選任之人洽詢是否同意其辭任,若無指定或選任之人或指定或選任之人不為同意時,方得經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辭任。公益信託於信託行為約定信託監察人之選任方式是否妥適,宜由主管機關基於信託監察人制度在於監督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之立法意旨,本於職權審認之
個資籌法字第 1140002435 號
虹膜作為生物特徵資料之一種,雖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所列之特種個人資料,然因其與指紋同具有高度人別辨識功能,仍受同法有關一般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規範之保障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
106年度司拍字第42號
請參考「106年度家訴字第831號」的解釋。
雙階
在經濟輔助等行政領域中,行政機關與人民間的法律關係可分為二個階段:第一為行政機關決定是否給予補助的階段,屬於公法關係;第二為決定予以補助後的履行階段,則為私法關係。例如:政府採購法即是建立在雙階理論上。第一階段為招標、審標及決標,在此階段所生的爭議由行政法院審理;第二階段為履約及保證,此階段的有關爭議則由民事法院審理。
訴訟權能
「訴訟權能」是對於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限制,因為行政訴訟的主要目的,是對於人民權益的保護,所以原則上不允許人民就無關其權益維護的事件請求法院進行實體的審理、裁判。由此可知,行政訴訟的原告原則上必須享有實體法上的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且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到侵害,始具備提起行政訴訟的資格,倘若原告不具有此種資格,即欠缺訴訟權能,法院應駁回其訴。
行政調查
行政機關作成決定時,必須依據正確的事實。因此,行政機關本於其職權,須運用各種證據方法,以釐清事實,進行評價,並形成心證,最終作成決定。而在這個形成心證過程中由行政機關所進行的調查行為,稱為行政調查。亦即有關行政機關調查的事項,一般歸類為行政調查的領域。目前並沒有統一的行政調查規範,而是分散在不同的專業法規中。又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至第 43 條,是有關事實及證據調查的一般性規定。
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後,由清算人進行了結剩餘債權債務事宜。公司清算必須向法院聲請備查,清算完畢後,法人格才完全消滅。
儆醒
悔改
概括故意
係指行為人對結果之發生雖具有確定之認識,但對於結果將發生於若干之目的物或客體,則沒有確定的認識。例如:投炸彈於公共集會之所,明知必發生傷亡結果,但於傷亡者究有某幾人,並無確定認識。
特別措施法
對於非正常狀況下所為的特別法律規範,為日本法律用語所常見。 例如:日本該國所制定的「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反恐特别措施法」等法律。
責付
屬短期的輔導,由少年保護官利用假日的時間,對少年進行個別或群體的品德教育,輔導學業或其他作業,並可以要求少年進行勞動服務,以養成勤勉習慣及守法精神。假日生活輔導的次數可由三次至十次不等,具體個案則是由少年保護官看少年受輔導的成效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