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合法
指所提出之上訴並未具備法律所規定的一定程式。舉例而言,民事訴訟法第440條規定,對於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如原告在判決送達後的第25日才提起上訴,顯然違反了前開規定,所提起的上訴就不合法。
請求權基礎
一方當事人得向他方當事人有所主張的實體法律規範,也就是可以向他人主張的實體法上權利。例如:甲所有的A地被乙侵占時,甲可以根據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乙返還A地。則甲請求乙返還A地的請求權基礎,就是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非特
就是「不但」、「不但是」的意思。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規定於刑法第302條,犯罪構成要件是「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保護法益為個人行動自由。「私行拘禁」指以非法的方法將被害人拘捕監禁,使被害人無法或難以自由行動之行為;「其他非法方法」指除拘禁外,其他剝奪行動自由之非法方法。
公法上地位
公法上地位與公法上權利有關,包括憲法或法律上所保護之利益。又人民與國家或人民與地方自治團體之權利義務關係,均屬公權力行政對象,包括命令、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或地方自治規章等。換言之,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創設、確認、變更或廢止,須受依法行政所支配。如人民之權益因公權力行使而受損,得依照其公法上地位,請求行政爭訟或國家賠償。
內部性界限
在數罪併罰,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應受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刑法第51條各款所定範圍內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另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
在途期間
指訴訟程序之當事人,不在法院所在地居住者,於計算法定期間(如上訴期間、抗告期間)時,所應扣除的期間即為在途期間。
判準
判斷標準。
減輕扶養
如果想問的是「減輕扶養義務」,是指請法院減少應該負擔的扶養費用或責任。有關減輕扶養義務的規定,可參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資料查詢/法學資料檢索/本院主管法規/民法/第1118條、第1118條之1等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
為了保障性別工作權的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的精神(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意旨參照)。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的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亦不得有於任職期間遭懷孕歧視、職場性騷擾等情形。
法律字第 11403509240 號
有關無人繼承之民營廣播電視事業股權,依民法第 1185 條歸屬國庫。至於歸屬國庫後應如何處理,是否為避免滋生介入民營廣播、電視事業經營之爭議,而予以變賣或為其他處置,應由權責機關依相關國庫管理法規辦理
法律字第 11403511560 號
被告履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不影響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之處罰,至於被告是否履行緩刑負擔,雖影響緩刑宣告是否遭法院撤銷,惟此與行政機關裁處罰鍰時是否予以扣抵係屬二事,仍應視該負擔是否符合法所明定得以扣抵罰鍰之情事
法律字第 11403511470 號
於行政程序進行中,身心障礙者提出合理調整請求,機關得依職權審酌並調整程序進行,是否暫停行政程序,應視行政程序之態樣及是否定有期間之限制,依具體個案情形本於權責審認判斷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11990 號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機關所轄空域均已公告列為禁止區域,如發現遙控無人機未經同意進入禁止區域,應通知轄區警察機關、權管單位取締,以維護矯正機關安全及防範違禁物品流入
法律字第 11403510900 號
董事長辭職、解任或死亡等董事長已「缺位」之情形,應由董事會補選董事長。未及補選董事長前,得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者,由董事互推一人「暫時」執行董事長職務,以利財團法人業務之推行及改選董事長會議之召開
法律字第 11403511230 號
為落實獎助或捐贈之普遍性原則,財團法人法第 21 條爰訂明財團法人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所為之獎助或捐贈,除有符合第 2 項除書各款所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超過當年度支出百分之十
法律字第 11403511130 號
財團法人不得自行於章程將董事長之選任列為特別決議事項。財團法人之董事間如無法推選或怠於推選董事長,倘依具體情形已達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財團法人有受損害之虞時,主管機關應本於監督管理權責向法院聲請選任一人以上之臨時董事,並指定其中一人為臨時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及董事長之職權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40101238 號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有依民事訴訟法第 249 之 1 第 1 項規定裁罰為訴訟代理人之律師者,宜於裁判確定後,通知該律師所屬律師公會
法律字第 11403508850 號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之親子權利義務關係於其被收養期間停止;養子女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院台廳少家四字第 1140401092 號
因保護令事件,發生多起被害人被殺身亡之憾事,為強化通常及暫時保護令事件審理效能,函請法院切實依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規定辦理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40101174 號
當事人就民事訴訟事件委任訴訟代理人者,依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第 1項本文之規定,應以委任律師為原則,例外依同項但書委任非律師者,審判長宜審酌具體個案情形後為妥慎、適法之處理
法矯署醫字第 11406003140 號
法務部矯正署訂定「醫療人員進入矯正機關安全指引」,並自 114.09.01生效。為強化醫療人員於矯正機關內之執業安全,降低醫療暴力發生風險,請各機關依指引訂定內部執行安全維護相關規範
法律字第 11403509800 號
免除係債權人為拋棄債權,對債務人所為一方之意思表示而發生效力之單獨行為,可直接使債權發生消滅之效果。且免除屬無因行為,若免除之原因無效時,亦不影響免除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