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共 1,749 則行政函釋,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目前是第 10 頁,共 20 頁。
- 函釋總數
- 1,749 則
- 公文類型
- 行政規則 727 則・函 640 則・令 292 則・書函 64 則・其他 18 則・公告 8 則
109 年
- 所報修正「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第 2 點,以及同類型保險商品因僅縮短或取消法定傳染病之等待期間者得排除適用「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15 點之 1、第 77 點及第 184 點規定一案,同意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函109.03.10
- 檢送勞動部 109 年 2 月 6 日發布之新聞稿、所擬 QA,以及本會銀行局所擬本國銀行勞工得否拒絕雇主指派至該行駐大陸分行(公司)等相關資料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參考辦理。
書函109.03.10
- 有關所復就 107 年 9 月 28 日農授金字第 1075074476 號函重申事項及與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或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相關規定之疑義說明一案,復請查照。
函109.03.09
-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解釋令
令109.03.04
-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關於保險業辦理保全作業控制作業處理程序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 109 年 3月 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0334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一份,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函109.03.04
- 為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及推動電子保單之效益,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函109.02.27
- 有關 109 年度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等各類業務及財務報表之彙報事宜,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函109.02.25
- 為避免駭客利用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貴單位之資訊安全體系進行攻擊,如:透過居家辦公過程可能產生之資安漏洞、或假借疫情資訊包裝成惡意郵件、惡意程式等方式進行社交工程攻擊,請注意並提高資安警覺及落實資安防護工作。請查照。
函109.02.21
- 為避免駭客利用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保險業者之資訊安全體系進行攻擊,如:透過居家辦公過程可能產生之資安漏洞、或假借疫情資訊包裝成惡意郵件、惡意程式等方式進行社交工程攻擊,請轉知所屬會員注意並提高資安警覺及落實資安防護工作。請查照。
函109.02.21
- 經濟部已指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建置維護「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請轉知所屬會員可申請前開平臺帳號,善加運用查詢服務,以落實客戶盡職審查義務。請查照。
函109.02.21
- 保險業自辦理 108 年度盈餘分配起,依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 9 點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其提列基礎應納入「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9.02.17
-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7 條及「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分別以 109 年 2 月 13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02871 號令、同日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02876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前揭辦法第 6 條、第 7 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前揭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9.02.13
- 有關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投保微型保險相關統計事宜,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函109.02.11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貴公會及所屬會員應規劃備妥流感防疫相關因應措施,建立緊急聯絡窗口並隨時保持聯繫,俾利未來疫情等級升高時能及時因應防治,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函109.01.22
- 為因應我國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請各會員公司應加強同仁警覺與認知,並規劃備妥流感防疫相關因應措施,建立緊急聯絡窗口並與本會隨時保持聯繫,俾如未來疫情等級升高時,能及時因應防治,請 查照。
函109.01.22
- 關於 108 年度壽險業準備金適足性測試之各類資產情境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
函109.01.17
-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63711 號令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9.01.16
- 關於貴公會因應美國保險監理官協會(簡稱 NAIC )頒訂變額年金保險新適用之準備金提存規範(VM-21 ),提具相關建議一案,復如說明,轉知會員公司配合辦理,請查照。
函109.01.14
- 檢送本會函復台灣反洗錢推廣協會有關參加該協會及國際公認反洗錢師協會(ACAMS )訓練時數得否認定屬外部訓練時數之函釋一份(如附件)供參,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函109.01.09
- 所詢有關適用「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5 條第 4 項規定時,獨立董事於合併前消滅公司之任職屆數,是否需與合併後存續公司獨立董事任職屆數併計之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函109.01.03
108 年
- 為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及推動電子保單之效益,請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將保戶所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號碼等聯絡資訊提供予承保之保險公司,請查照。
函108.12.31
- 所報「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等 8 種示範條款建議修正條文對照表;通知報戶說明內容(範本)暨相關配套措施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函108.12.30
- 謹檢送 108 年 12 月 11 日「研商銀行代理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相關事宜」會議紀錄如附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會議決議辦理,請查照。
書函108.12.27
- 有關貴二公會函報「登錄業務員每年接受 6 小時外部排定之法令遵循課程開辦計畫(修正版)」、「產險公會落實及監督,管理會員公司通報教育訓練計畫及辦理情形(修正版)」及「壽險公會落實及監督,管理會員公司通報教育訓練計畫及辦理情形(修正版)」一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函108.12.25
-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74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規定及逐點說明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8.12.24
- 108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函108.12.24
-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令108.12.24
- 有關內政部函示金融機構如遇完成社團法人登記之社會團體申辦各項業務,其立案證書、圖記及其他文書等,是否須於團體名稱上冠以「社團法人」之文字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參照辦理,請查照。
函108.12.24
- 修正「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如附件,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函108.12.12
- 保險業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防範保險業務員挪用侵占保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規定
令108.12.12
-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六款之解釋令
令108.12.10
-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六款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8 年 12 月 10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5447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8.12.10
- 檢送本會 98 年 8 月 27 日金管保財字第 09800101002 號「保險業辦理資金運用相關事宜解釋令」所衍生疑義之相關處理方式,原本會 107年 8 月 29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704947060 號函停止適用,請轉知會員公司,請查照。
函108.12.05
-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 108 年 12 月 4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60006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8.12.04
-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之解釋令
令108.12.04
- 為加強向消費者揭露及說明人身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於文到 3 個月內確實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函108.12.04
- 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4 月 12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543380 號函示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答集(Q&A) 一案,洽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
函108.12.03
- 所報「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建議修正條文暨相關配套措施一案,茲核定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函108.11.27
-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報建議人身保險業強制分紅保險單計算 108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一案,業經本會同意參採,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
函108.11.26
- 有關 108 年度起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函108.11.25
- 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
令108.11.25
-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解釋令
令108.11.21
- 為加強保險業法令遵循作業,重申保險業辦理債券 ETF 投資,應依「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有關有價證券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四大流程規定辦理,並不得有約定相互成交之行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函108.11.20
- 為強化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或保險代理業務之銀行檢核客戶繳交保險費資金來源與該銀行交易往來所提供相關財務資訊具一致性之機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轉投資之會員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函108.11.20
- 「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19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5592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函108.11.19
-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之解釋令
令108.11.19
-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之解釋令
令108.11.18
-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確保其得充分知悉保險業提供之訊息,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檢核保戶所留存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為招攬之保險業務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且應比對上述聯絡資料是否有相同或集中之異常情形,並應就該等情形主動瞭解及聯繫保戶處理,請查照。
函108.11.08
- 重申為避免發生個人資料外洩致民眾權益受損之情事,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就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切實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及資料安全維護工作,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保險法第 177 條之 l 第 2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查照。
函108.11.08
-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保險招攬爭議,請貴公會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函10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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