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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999
12 days ago
司法類科
事實上推定:此屬於法官運用自由心證為事實認定之範疇,係指法院基於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而從已明瞭之(間接)事實推認應證事實。應證之事實雖無直接證據足資證明,但可應用經驗法則,依已明瞭之間接事實,推定其真偽。P674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法院得依「已明瞭」之事實,➡️推定應證事實之真偽。
🔵姜師:
嚴格來講282應該是「推認」(推論認定,一定蓋然性即推認,有程度差異),而不等於「推定」
例如通姦可能性
282的內涵包含間接證明(間接事實推論認定主要事實)、表見證明、事實性推認(間接證明的一種,一定蓋然性即推認)

yuwen2002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推定:「不要」解釋為「法律」的推定(法律推定:一定要有「明確之事實」)意指「法條」要有「明確規定
係「一般論理經驗法則」(例如:半夜開房間,推定有通姦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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