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事訴訟法 第 511 條(聲請支付命令應表明之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四、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五、法院。
  2. 債權人之請求,應釋明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