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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77-14 條(非財產權訴訟其訴訟費之徵收)

  1. 1.非因財產權起訴者,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三千元。
  2. 2.財產權上之訴,並為財產權上之請求者,其裁判費分別徵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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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規定,非財產權訴訟一律徵收裁判費三千元;併為財產權請求者,該部分另依第77條之13分別徵收。

Q · 離婚、確認身分這類官司,裁判費要多少?

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非因財產權而起訴(如離婚、確認親子關係、撤銷收養、回復名譽)一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三千元,不隨爭執標的大小變動。但同一訴訟若併為財產權上之請求(如離婚附帶請求精神慰撫金、贍養費),該財產權部分依第77條之13按金額級距分別徵收,兩筆相加才是應繳總額。經濟困難者得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費。

白話解讀

離婚、確認親子關係、撤銷收養,這些案件在你心裡的重量可能是一輩子最重的,但在法院的收費表上,它們的價碼是三千元。不是三萬,不是三十萬,就是三千。為什麼這麼便宜?因為立法者認為涉及人格和身分的案件,不能讓經濟能力成為你走進法院的障礙。這類案件叫「非財產權訴訟」:你爭的不是錢,是身分、名譽、人格、自由。但有一個容易踩的坑:如果你同時要求精神慰撫金(例如離婚時請求對方賠 50 萬),慰撫金的部分屬於財產權請求,裁判費要另外按第 77 條之 13 的費率計算。兩筆分開算,不是只繳三千就好。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為非財產權訴訟裁判費之計徵規範,明定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一律徵收固定裁判費新臺幣三千元,並於同時提起財產權請求時採分別徵收原則。其立法目的在使涉及身分、人格、名譽等無法以金錢估價之爭訟,不因標的價值高低而抬高進入法院的門檻。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是否為非財產權請求(離婚/確認身分/回復名譽)併附財產權請求金額(慰撫金/贍養費,無則填 0)(TWD)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離婚訴訟裁判費多少?

離婚本身屬非財產權訴訟,裁判費固定三千元,不隨財產多寡變動。

Q2確認親子關係要繳多少裁判費?

屬非財產權訴訟,徵收新臺幣三千元。

Q3離婚又要慰撫金,費用怎麼算?

離婚部分三千元,慰撫金部分依第77條之13按金額另計,兩筆相加。

Q4非財產權訴訟是什麼意思?

爭的不是錢,而是身分、人格、名譽、自由等無法以金錢估價的權益。

Q5回復名譽的官司裁判費多少?

單純請求回復名譽屬非財產權訴訟,三千元;若另求金錢賠償則該部分另計。

Q6裁判費沒繳會怎樣?

審判長會裁定限期補繳,逾期未補正得駁回起訴。

Q7繳不出裁判費怎麼辦?

經濟困難者可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納。

Q8和解或調解成立,裁判費退嗎?

於一定階段成立和解或調解者,得依法聲請退還部分裁判費。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非財產權訴訟(§77-14)財產權訴訟(§77-13)
計費方式固定金額按訴訟標的金額級距
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3,000元10萬以下1,000元起,逐級遞增
是否隨標的變動否,固定不變是,金額越高費用越高
典型案件離婚、確認親子、撤銷收養、回復名譽給付金錢、返還財物、損害賠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 第4条(財産権上の請求でない請求は訴額160万円とみなす)
🇰🇷 韓國민사소송 등 인지법 제2조(재산권상의 청구가 아닌 소송의 소가 산정)
🇨🇳 中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件交纳案件受理费)
🇩🇪 德國§ 48 Abs. 2 GKG(Auffangstreitwert bei nichtvermögensrechtlichen Streitigkeiten)
🇫🇷 法國Gratuité de la justice civile — suppression du droit de timbre(pas de frais d'enrôlement de principe)
🇺🇸 美國28 U.S.C. § 1914(federal civil filing fee, flat rate unrelated to amount in controvers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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