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民事訴訟法 第 77-13 條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收裁判費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元;逾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八十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元;逾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六十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裁判費按訴訟標的金額累退計算,十萬元以下一千元,逾十萬至一百萬每萬元一百元,金額越高費率越低。
Q · 打官司的裁判費怎麼算?
依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財產權訴訟裁判費按訴訟標的金額採累退級距計算:十萬元以下徵收一千元;逾十萬至一百萬部分每萬元一百元;逾一百萬至一千萬部分每萬元九十元,以此類推遞減。畸零數不滿萬元以萬元計。勝訴時裁判費由敗訴方負擔。
白話解讀
告一個人要花多少錢?這個問題九成的人答不出來,然後就因為「不知道要花多少」而放棄了。答案其實有一張精確的價目表。告 50 萬的案子,裁判費 5,000 元;告 100 萬,10,000 元;告 1,000 萬,91,000 元。金額越高,費率反而遞減。立法者刻意這樣設計:如果一律按比例收費,大金額案件的當事人會被天價裁判費擋在法院門外。你的訴訟權不應該因為爭的錢太多就打折。搞清楚這張價目表的人,在決定要不要告、告多少的時候,算盤打得比對方精準。而裁判費不是沉沒成本:贏了,對方要負擔你繳的這筆費用。
法律定性
裁判費為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財產權訴訟時應預納的程序費用,依第 77 條之 13 按訴訟標的金額分級累退計算,級距越高邊際費率越低,性質上屬使用者付費與訴訟權保障兼顧的制度設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訴訟標的金額 | 裁判費 | 實質費率 |
|---|---|---|
| 10 萬元 | 1,000 元 | 1.0% |
| 100 萬元 | 10,900 元 | 約 1.09% |
| 1,000 萬元 | 91,900 元 | 約 0.92% |
| 1 億元 | 811,900 元 | 約 0.81%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 別表第一(手数料)
🇰🇷 韓國민사소송 등 인지법 제2조(인지액)
🇩🇪 德國Gerichtskostengesetz (GKG) Anlage 2 (Gebührentabell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