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 57 條(經營電車運輸業之準用規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營電車運輸業,準用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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