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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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當場舉發的交通違規記1至3點,一年內累積滿12點吊扣駕照2個月,達6點可上講習扣抵2點。
Q · 違規記點怎麼算?幾點會被吊扣駕照?
一年內每滿12點吊扣2個月,6點可上講習扣2點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只有「當場舉發」的違規才記點,依危害程度記一至三點。一年內每累積滿十二點,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二年內被吊扣二次後再被記點,直接吊銷駕照。累積達六點時,可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後扣抵二點,自達六點之日起一年內以二次為限。2024年修法後,科技執法等逕行舉發不再記點,但罰鍰仍照繳。
深度解讀
每次交通違規被開單,除了當場的罰鍰,你的駕照上還會被默默記上一筆「違規點數」。一次一到三點,看你犯的事有多嚴重。這些點數不會消失,它們在背景持續累積。一年內累積到十二點,駕照吊扣兩個月。兩年內被吊扣兩次之後再被記點,直接吊銷駕照。2024年的修法加了一個關鍵限縮:只有「當場舉發」才記點,科技執法拍到的不再記點。這個改變影響巨大,因為之前的制度讓很多職業駕駛人光靠測速照相就被記到吊扣。但別因此鬆懈,當場被攔下來開的每一張單,點數照記不誤。你有一個減壓閥:累積到六點時,可以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兩點,一年最多抵兩次共四點。這是你防止點數滾到十二點的唯一官方手段。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11 版
本條有 1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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