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下稱A 公司)係一家專門經營半導體晶片製造廠,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30 億股。A 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向來不彰,本年度股東會時,司儀宣布A 公司有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10 億股之股東出席。A 公司董事長甲為本次會議主席,於司儀
宣布後即逕行宣布會議開始。會議中並通過多項決議。其中包括:
董事競業之許可。原提案為:「凡本公司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擬請均予同意許可,以符合公司法第209 條之規定。」決議:照案
通過。
出售A 公司僅有之晶圓廠一座。原提案為:「出售本公司之半導體晶圓廠一座予
第三人B 公司。」決議:照案通過。
請分別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A 公司股東乙,對上述股東會之決議認為有瑕疵,試問乙應為如何之法律主張?
(15 分)
除前述決議瑕疵問題外,依所述之事實,前述董事競業許可之決議實質效力如何
(即有無違反公司法第209 條之規定)?(15 分)
A 公司董事長甲依前述股東會決議,出售晶圓廠於善意之第三人B 公司時,該出售
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