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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 100 年商事法考古題

民國 100 年(2011)司法官「商事法」考試題目,共 5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5 題申論題

A為未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試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與法理,回答以下兩個問題: A 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8 億元,依去年資產負債表,其資本公積 為10 億元,法定盈餘公積為6.5 億元。去年A 公司受景氣衝擊盈餘大幅下滑,每股 稅後盈餘僅存1 元。A 公司為避免業績下滑對股價產生負面衝擊,今年仍擬維持一 貫水準發放3 元現金股利或配發等值之股票,試分析此方案之適法性。(20 分) A 公司擬收購B 公司,委請C 會計師事務所就B 公司之價值加以評估,C 因此 提出一份書面評估報告予A 公司。A 公司董事甲素與公司當權派理念不同,甲欲 審視此一收購計畫之妥適性,請求A 公司提供C 所出具之報告,然遭A 公司所 拒。試問甲是否有權以董事身分請求A 公司提供評估報告?(20 分)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A 公司)章程規定該公司置董事五至七人、監察人二人, 現有經合法選出之董事六人、監察人二人、董事長為甲,並依法進行登記。嗣後, 董事乙因無法贊同董事長甲之經營策略,遂向董事會及董事長甲表達辭任董事之意, 並經董事會及董事長甲同意,惟A 公司遲遲未辦理變更登記,致使董事乙於主管機 關之登記簿上,仍為A 公司董事。問: 倘若A 公司於董事乙辭任後,因違法經營致與該公司有交易之債權人丙受損,丙 乃主張,其於決定是否與A 公司進行交易時,曾查閱公司登記簿並確認A 公司 董事名單包含乙,故而依公司法第23 條第2 項對包含乙在內之全體董事請求賠 償。假若法院認定A 公司應對丙負擔賠償責任,此際,乙是否就此應與A 公司 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理由為何?(20 分) 董事長甲為解決經營困境,認為應賣出須依公司法第185 條第1 項第2 款經股東 會特別決議之主要財產,以償還即將到期的債務。惟甲認為若再召開股東臨時會 決議該主要財產讓售案,將會緩不濟急、無法解決公司現時危機,故而乃於未召 開股東會的情形下,逕行與第三人丁達成該主要財產買賣之合意,而將該主要財 產出售給丁。對此交易,現行主要實務見解有認為其效力為「無權代理(效力未 定)」者,亦有認為係「相對無效」者。請說明上開二種見解各自之論據並評析 之。(20 分)
甲因工作過勞而經常疲倦,體能狀況極為惡劣,遂於2010 年3 月赴醫院進行檢查, 經診斷甲罹患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症狀。因家中仍有高堂妻小須照養,甲遂以自己為 被保險人,向A 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附加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於填寫要保書時, 對於既往病症之詢問事項,甲均勾選「無」並親自簽名。由於甲年齡尚輕,A 保險 公司並未要求體檢而同意承保,保險契約自2010 年6 月1 日起生效。甲於2011 年1 月 間因盲腸發炎住院七天,醫療費用支出三萬元,A 保險公司於2012 年2 月1 日依 約理賠。之後,甲因併發猛爆性肝炎而於2012 年3 月12 日死亡,受益人乙因恐 A 保險公司主張解除契約,故意遲延至2012 年7 月1 日始通知A 保險公司。試回 答下列問題: A 保險公司能否以要保人甲違反告知義務為由,解除本保險契約?(20 分) A 保險公司能否以通知遲延為由,向受益人乙請求損害賠償?(20 分)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代號:20140 類 科: 司法官 全一張 (背面)
甲居住於臺北市,為向乙調借現金,遂於民國98 年10 月1 日簽發受款人為乙、發 票日為民國99 年10 月1 日、票面金額為新臺幣100 萬元、付款人為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總行、付款地為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3 號之遠期支票一張,交付給乙。其後, 乙因急需資金以繳納購屋款項,乃於民國99 年9 月1 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甲之 摯友丙,並於該支票背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及簽章於「禁止背書轉讓」之旁。 惟丙於接受該支票之際,要求乙必須塗銷該「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以確保該支 票之流通性,乙即依丙之要求於該「禁止背書轉讓」之文字上劃「X」,但並未於 劃「X」處再為簽章。詎料,甲於該支票即將屆至發票日前夕,自知無力支付票款, 乃商得丙之同意,將發票日更改為「民國100 年10 月1 日」,並由甲於發票日之 改寫處簽章,丙則未於改寫處簽章。其後,丙於民國100 年9 月1 日再將該支票背 書轉讓給丁,丁於民國100 年10 月6 日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行提示請求付款後, 卻發生跳票之情事。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乙於該支票所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之文字上劃「X」,但並未於劃「X」處再 為簽章,是否發生塗銷「禁止背書轉讓」之效力?(15 分) 丁向甲請求支付票款時,甲得否主張該支票係於交付後始改寫發票日,故該改寫 無效,而提出該支票權利已罹於時效之抗辯?(15 分) 丁向丙行使追索權時,丙可否主張其未於該發票日之改寫處簽章,故該發票日之 改寫對其不生效力?(10 分)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 公司),為擴大營運需 要考慮現金增資,A 公司股票在集中市場表現不錯,最近半年以來每股股價都維持 在新臺幣30 元以上,鑑於現金增資公開募股程序較為繁複,於是擬採私募之方式, 在章程所定資本額範圍內,經董事會決議後由董事長甲安排法人董事C、D、E 投 資公司、董事長之朋友乙、丙、丁、戊等符合私募應募人資格條件之人認股,每股 股價新臺幣10 元,每人認購五千萬元,共籌集三億五千萬元,並依規定時間程序 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其中法人董事C、D、E 投資公司於認股後繳款之十天前, 先於市場以每股股價32 元之價格拋售老股五千張;乙、丙、丁、戊自然人部分於 取得持股後之隔日即以每股股價20 元將所認股票出售與己、庚獲利。試請檢具理 由說明下列問題: A 公司董事長甲,於私募之過程中違反證券交易法何種規定?(10 分) 法人董事C、D、E 投資公司之拋售老股與應私募之行為,是否違反短線交易之 規定?(20 分) 乙、丙、丁、戊於取得持股後出售與己、庚,其法律效力如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