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業間競相投入研究發明或創作的行列,智慧財產權的利益如何平等由勞雇雙
方共享,也漸為世人所關注。如以專利法及著作權法之規定為例,依您所知,勞工
在有職務上發明或著作出現時,專利權或著作權應如何歸屬?可否約定全部由雇主
獨享?如雇主在工作規則中明定著作權全部由其獨享,是否有效?又如雇主為之支
付一定的對價,該對價是否為勞動基準法上之工資?最後,實務上多有以「競業禁
止條款」保護其營業秘密者,請先敘述其在憲法上所可能涉及的各種自由間的關係,
而後再簡要地列出「競業禁止條款」合法性之判斷基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