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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97 年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考古題

民國 97 年(2008)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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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立法中常有「工會承認」(union recognition)的設計,請說明國外的相關立法。 (10 分)另外,根據最新修正通過的團體協約法,當有兩個以上工會向雇主提出集 體協商請求時,雇主在何種情況下必須依法承認該工會的集體協商權,並與之進行 集體協商。(15 分)
我國的勞工立法設計和行政上,對藍領外勞和白領外勞的招募和管理規定,有顯著的 不同。請比較兩者之間在引進方法、薪資規定、生活管理、審核機關上的差異性。 (25 分)
美國國務院2008 年公布的「全球人口販運」報告中,將台灣列為第二級國家。請 問在勞工立法和行政措施上,如何可以避免外勞的人口販運問題,同時需兼顧外勞 的基本人權。(25 分)
在勞資爭議處理的立法政策上,歐洲大陸有勞動法院的立法設計,英美有準官方的獨 立機關(如NLRB 和ACAS)的立法設計。我國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則是採取臨時性 勞資政三邊委員會(如調解委員會和仲裁委員會)和非營利組織(如中介團體)並存 的處理架構。請申論我國引進歐美國家勞資爭議處理制度的必要性。(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