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廳少家一字第 1120031341 號
檢送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 113 年度第 1 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
- 院台廳行三字第 1120301006 號
修正「司法院指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之智慧財產事件」為「司法院指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之智慧財產案件」,並自 112 年 8 月30 日生效
- 法律字第 11203510020 號
關於夫妻之一方死亡後,生存之他方始收養其子女之情形,實務見解多數認為姻親關係不因配偶一方死亡而消滅,被收養人仍屬收養人配偶之子女,適用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之相關要件及效力。準此,有關被收養人與其本身已亡故之父(或母)之權利義務關係,不因被尚生存之配偶收養而消滅
- 法律字第 11203510030 號
子女稱姓係屬身分行為之一環,依司法實務及學說見解認為,為維護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並確保身分關係之安定性,身分行為不得附有條件或期限。有關父母就未成年子女姓氏變更之約定,因涉及子女稱姓之身分行為,尚不得附有條件或期限
- 法律字第 11203509990 號
合夥契約係因各合夥人彼此相互信任而成立,因而合夥人死亡時,其合夥人之地位非可由其繼承人當然繼承。惟如合夥契約訂明,該合夥人之繼承人得繼承者,則其繼承人得繼承其合夥人之地位,而不生退夥之效力
- 法律字第 11203510390 號
有關被繼承人之遺產經市地重劃發生土地標示及權利範圍之變動,致其與公證遺囑內容不合,按平均地權條例第 62 條規定,市地重劃後,重行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視為其原有之土地,故並不當然影響該部分遺囑之效力
- 法矯署安字第 11204006010 號
邇來矯正機關職員挾帶違禁(管制)物品予收容人之事件頻傳,為免不肖職員貪圖小利,損害矯正機關形象,抹滅矯正人員長期努力成果,請各機關務必落實執行各項安全檢查工作,並確依說明所示辦理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20020145 號
自即日起停止辦理監護宣告資料傳送予監察院作業,以因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4 條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1 條選舉權人資格之修正
- 法律字第 11203508500 號
有關政府資訊公開法與仲裁法第 23、32 條之適用競合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203509600 號
有關行政罰法第 5 條「裁處時」之認定時點疑義一案之說明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20006829 號
有關家事事件法所定家事事件經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後送請法院核定疑義
- 法矯署安字第 11204005220 號
檢送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實施計畫(三版),請各機關依旨揭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定期自行檢視;本署派員視察各機關業務時得實施抽檢,並列入年度業務評比參考
- 法廉字第 11205003360 號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規範有信託義務之人,其已信託不動產如有進行都更或涉訟情形之適用疑義之說明
- 法矯署安字第 11201740240 號
有關靖安小組訓練期間申報加班及作息安排等事宜,請說明辦理。各分區靖安小組主辦機關應檢視訓練期間之作息安排,不宜於課程以外時間平增額外限制
- 院台資三字第 1121201883 號
公告修正司法院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
- 院台資三字第 1121201882 號
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新增服務事項
- 法律字第 11203510300 號
有關財團法人完成歇業解散作業並進入清算程序後,縣府是否為該法人清算人處分財產之權責主管機關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20350998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受理屏東縣萬丹鄉甘棠門段一小段75 地號土地分割共有物事件,涉及農業發展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3 款規定適用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203509840 號
按行政罰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及於「依法得由中華民國行使管轄權之區域」蓋於中華民國領域外,有依國際公法、國際慣例或我國相關法律,得由我國行使某種管轄權之區域。性騷擾事件行為發生在國外,地方主管機關應依具體個案之相關事證認定是否受理
- 法律字第 11203509640 號
有關財團法人認購合作社社股,約定放棄股息及結餘分配金,涉及財團法人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適用疑義,該法人之行為屬何種性質似有未明,宜探究該法人之真意,係單純捐贈抑或係雙方以捐贈之行為,隱藏投資行為等情。應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依相關法規本於職權予以審認卓處
- 廳少家一字第 1120020791 號
檢送中央及地方政府「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業務」跨單位網絡聯繫窗口一覽表更新版
- 廳少家一字第 1120020108 號
函轉內政部警政署有關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辦理少年事件處理法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之協處事項等函文
- 法律字第 11203509450 號
有關校園性別事件之當事人主張原案件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學校是否受限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第 2 項所定 5 年之申請期限拘束疑義。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2 條第 3 項,旨在調查程序中,賦予學校或主管機關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以確認調查結果之正確性,其仍屬依該法所指申復程序之一環,當事人如有不服,仍得依該法第 34 條規定救濟之
- 院臺法字第 1121030283 號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增列「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共 1 項,以加強管制
- 法律字第 11203509350 號
有關鄉、鎮、市調解程序中,雖不必過於強調認定事實及調查證據,惟如對事實不明瞭,亦無從擬定協調方案,亦不能否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時須審究事實真相。然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如係為寄送調解通知書而函請地政機關提供調解對造人第一類土地謄本,因該類土地謄本係記載登記名義人全部資料,是否有其必要性?應注意有無合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之比例原則
- 法律字第 1120350909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土地在未編定使用地類別前,適用林業用地管制者,是否適用森林法第 56-1 條規定處罰一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12035090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同時違反菸害防制法增修條文與菸酒管理法案件,其裁處有無競合問題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203509260 號
按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3 項第 2 款規定,已明定財團法人之捐贈人以主動公開為原則,除非有「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且經主管機關同意」之情形,始得例外不公開之
- 院台申肆字第 1121832038 號
為因應法律修正,有關司法院傳送至監察院「政治獻金不得捐贈者資料整合平臺」監護宣告資料,自即日起停止傳送
- 院台廳司一字第 1120500863 號
為因應刑事訴訟法第 284 條之 1 擴大第一審法官獨任審理案件之範圍,酌予放寬候補法官於候補第三年起,得獨任辦理同法條第 1 項第 1、4 款以外各款所定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