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070030598 號
法院辦理家事事件,因當事人有捨棄上訴或抗告確定,如應辦理戶籍登記,亦應付與確定證明書
- 法律字第 10703516610 號
衛生福利部主管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事長如係由財團法人附設之醫師兼任,則其於董事會行使職權遇有涉及利益衝突情形時,應自行迴避,若應迴避而不迴避或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董事會應請其迴避
- 法律字第 10703517320 號
國人持憑外國最高法院裁定書申請辦理配偶監護登記,受託監管範圍與是否因該裁定而全然喪失財產上行為能力宜先釐清,另裁定內容與我國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制度未盡相符時,涉外國法院裁判應如何承認,建請洽詢主管機關司法院意見
- 法制字第 10702525740 號
法務部就「苗栗縣遙控無人機飛航管理辦法」修正第 4 條、第 6 條、第 8 條等規定,涉及相關法制意見之說明
- 發法字第 1072002039 號
基於災害防救行政之特定目的,於執行災害防救職務之必要範圍內,蒐集撥打 119 緊急電話之定位資訊,並與 119 勤務指揮派遣系統介接,應可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 條第 1 款所定「執行法定職務」之規定,惟仍應符合比例原則
- 發法字第 1072002035 號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8 條或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對於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本即應採取適當安全維護措施。同法第 6 條第 1 項但書第 2 款及第 5 款後段所定「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係為促請注意所為之提示性規定,其他各款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雖無增加注意文字之規定,仍有上開安全維護措施規定適用
-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之解釋令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之解釋令
- 「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704504381 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704504381 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簡要對象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經停工(業)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案疑義
所詢簡要對象(如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經停工(業) 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案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貴轄○○股份有限公司函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粒狀污染物、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排放係數、控制效率及其他計量規定」是否要進行檢測重金屬與戴奧辛一案
有關貴轄○○股份有限公司函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 費之粒狀污染物、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排放係數、控制效率 及其他計量規定」是否要進行檢測重金屬與戴奧辛一案,復如說明,請查 照。
- 有關貴府辦理「信義區六張犁A、B街廓基地B2棟智慧銀髮社會住宅營運移轉案」以部分住宅單元做附屬事業規劃並以市價出租1案
-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等規定,勞動部公告 106 年度第 3 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鑄造」職類甲級術科測試新增單位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等規定,勞動部公告 106 年度第 3 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鑄造」職類甲級術科測試新增單位
- 電子郵件1071106
一、有關您來信所詢問題一、二,由於「婚禮主人」一詞於法律上並無明確的定義,其與餐廳、婚禮企劃公司等業者屬於一種相對關係,故於婚禮上播放音樂是否取得授權,需視準備及播放音樂之行為人為何,如準備及播放音樂者均為婚禮主人,由於大多數情形中,賓客為…
- 1.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授權規定 (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金管銀票字第○九八四○○○五七二○號令) 2.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授權規定(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金管銀票字第○九八四○○○六七一○號令) 3.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授權規定(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金管銀票字第一○○四○○○四八七○號令) 4.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辦理記名式電子票證連結存款帳戶業務之風險控管原則(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金管銀票字第一○五四○○○一一二○號令)
1.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授權規定 (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金管銀票字第○九八四○○○五七二○號令) 2.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授權規定(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金管銀票字第○九八四○○○六七一○號令) 3.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授權規定(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金管銀票字第一○○四○○○四八七○號令) 4.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辦理記名式電子票證連結存款帳戶業務之風險控管原則(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金管銀票字第一○五四○○○一一二○號令)
- 有關證券商、期貨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金融事業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規定之令
有關證券商、期貨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金融事業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規定之令
- 營業人核備停業及停業期間註銷稅籍登記營業稅申報規定
營業人核備停業及停業期間註銷稅籍登記營業稅申報規定
- 有關函詢國防部新增陣地(軍事機敏用地)是否須辦理污水處理系統審查作業案
- 交通部公路總局 107.11.05. 路監交字第1070125351號公告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站、分站自107年12月1日起依新修正「 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考試題庫」命題
- 電子郵件1071105
一、有關所詢問題1,網路服務提供者(下稱ISP)之民事免責事由,除需符合第90條之5至第90條之8所定各類ISP所適用之個別免責要件外,尚應符合第90條之4第1項所訂定之共同免責要件。
- 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原屬空污費一級營建工地,後因工程變更設計面積已低於空污費一級營建工地,是否仍須提送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案
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原屬空污費一級營建工地,後因工程變更設 計面積已低於空污費一級營建工地,是否仍須提送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貴局函詢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相關容積獎勵計算疑義1事
-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公告勞動部「107 年度第 2 梯 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辦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公告勞動部「107 年度第 2 梯 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辦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
- 電子郵件1071102
一、按著作權法規定,安裝電腦程式著作屬「重製」行為,而「重製權」為著作財產權人專有,因而任何人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該等著作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同意,否則即有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行為,而須負擔民、刑…
- 法律決字第 107006658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檢送仲裁人登記資料,涉及仲裁法第 6 條第 2 款至第5 款規定之相關意見說明
- 法矯字第 10703012670 號
為規劃 108 年農曆春節之假釋釋放期程,使核准假釋受刑人均能於節前順利返鄉,將於連假 2 週前函(傳)送「聲請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函」,俾利犯罪事實最後裁判法院對應之檢察署辦理後續行政作業
- 請貴會邀集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及會員銀行研議銀行辦理以自己擔任受託人之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質借(簡稱自行質借)相關作業程序及規範,於文到 2 個月內報會,如貴會有執行建議意見亦請併提出,請查照。
請貴會邀集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及會員銀行研議銀行辦理以自己擔任受託人之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質借(簡稱自行質借)相關作業程序及規範,於文到 2 個月內報會,如貴會有執行建議意見亦請併提出,請查照。
- 所請僅經營一般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僅擔任基金銷售機構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由事業內與業務未有利益衝突之人員兼任執行洗錢防制之稽核作業一案,同意照辦,請查照。
所請僅經營一般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僅擔任基金銷售機構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由事業內與業務未有利益衝突之人員兼任執行洗錢防制之稽核作業一案,同意照辦,請查照。
- 有關貴縣轄內非鐵金屬(鋁)製品鑄造程序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選用粒狀物排放係數疑義一案
有關貴縣轄內非鐵金屬(鋁)製品鑄造程序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 稱空污費)選用粒狀物排放係數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oo協會函詢「粒狀物收集設備是否可認定為製程設備疑義」一案
有關○○協會函詢「粒狀物收集設備是否可認定為製程設備疑義」一案, 復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事項: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稱本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公私 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 設施之正常運作;其固定污染源之最大操作量,不得超過空氣污染防 制設施之最大處理容量。」業已明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處理其產 生之各類空氣污染物,確保業者在各種操作條件下,均能符合固定污 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二、復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本法所定空氣污染防 制設施,包括設備及措施。前項設備種類如下:固定污染源:集塵設 備…具有防制空氣污染物排放
- 有關貴府函詢○君辦理107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申請建物之產權登記原因為「夫妻贈與」是否符合規定1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