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規則
- 強制驅逐出國案件審查會審查作業要點
一、 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於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外國人出國前召開強制驅逐出國案件審查會(以下簡稱本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特訂定本要點。 二、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外國人符合本法第三十六
- 保險業辦理保險商品審查制度實施情形之專案自行查核及內部稽核單位專案查核之查核頻率
保險業辦理保險商品審查制度實施情形之專案自行查核及內部稽核單位專案查核之查核頻率
- 赴國外留學或旅居國外大陸人士申請來臺觀光雙軌制作業程序
一、為配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一 日修正發布施行,放寬赴國外留學或旅居國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採雙軌制,爰訂定本作業程序,以資因應。 二、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六條第二項。
-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如以特別決議終止信託契約而有須進行清算事宜,是否涉及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之變更乙案
有關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如以特別決議終止信託契約而有須進行清算事宜,是否涉及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之變更乙案
- 冷氣不外洩現場檢查程序作業要點
一、為使各檢查人員於冷氣不外洩現場執行檢查工作有統一之作業標準,特訂 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冷氣不外洩,指使用空調設備供應冷氣,須設置防止室內冷氣 外洩或室外熱氣滲入設施,以達成減少室內冷氣或室外熱氣經由所使用之 建築鄰接外氣立面開口部
- 禁用鹵素燈泡及白熾燈泡現場檢查程序作業要點
一、為使各檢查人員於禁用鹵素燈泡及白熾燈泡現場執行檢查工作有統一之作 業標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名詞定義如下: (一)禁用鹵素燈泡:指不得使用充填碘、溴等鹵素元素或其化合物之鹵素 燈泡做為一般照明用途。 (二)禁用白熾燈泡:指不得使
- 所建議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透過投信基金或投信投顧代操間接持有之持股部位不計入重要產業持股限額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所建議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透過投信基金或投信投顧代操間接持有之持股部位不計入重要產業持股限額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有關歐盟簽證規則要求旅客提供已投保符合條件保險證明之相關事宜
有關歐盟簽證規則要求旅客提供已投保符合條件保險證明之相關事宜
- 有關保險業對於拒絕理賠案件之處理方式應遵循之原則
有關保險業對於拒絕理賠案件之處理方式應遵循之原則
- 證券金融事業因經營業務所需,其持有外幣之限額規範
證券金融事業因經營業務所需,其持有外幣之限額規範
- 銀行為銷毀相關文件資料,運送過程未注意相關作業安全性,致有遺失客戶個人資料,造成消費者恐懼危害其權益一案
銀行為銷毀相關文件資料,運送過程未注意相關作業安全性,致有遺失客戶個人資料,造成消費者恐懼危害其權益一案
- 「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 99 年 8 月 12 日以金管保理字第 09902559461 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項)業經本會於 99 年 8 月 12 日以金管保理字第 09902559461 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銀行辦理擔保授信尚不得徵提自行發行之到期保本結構型商品為擔保品
銀行辦理擔保授信尚不得徵提自行發行之到期保本結構型商品為擔保品
- 保險業者應將機場櫃檯投保之保險金額超過一定金額以上納入內部之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
保險業者應將機場櫃檯投保之保險金額超過一定金額以上納入內部之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
- 所詢「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 25 條第 2 項規定之疑義乙案
所詢「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 25 條第 2 項規定之疑義乙案
- 輸入或販賣氯酸鉀或過氯酸鉀數量公告
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輸入或販賣氯酸鉀或過氯酸鉀數量達五十公斤者,應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 二、同時申請輸入或販賣氯酸鉀及過氯酸鉀者,應合併計算其總重量。
- 以內部財產目錄上依一般公認會計準則認列之「未折減餘額」作為出售閒置資產予利害關係人時,價格「未優於同類對象」標準乙案
以內部財產目錄上依一般公認會計準則認列之「未折減餘額」作為出售閒置資產予利害關係人時,價格「未優於同類對象」標準乙案
- 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契約解約後之保險單及相關解約文件之處理方式
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契約解約後之保險單及相關解約文件之處理方式
- 為恪遵銀行法第 34 條規定,有關銀行辦理抽獎、贈品等業務推廣活動時,不得以吸收存款為目的。請轉知所屬會員單位並研修相關自律規範,請 查照。
為恪遵銀行法第 34 條規定,有關銀行辦理抽獎、贈品等業務推廣活動時,不得以吸收存款為目的。請轉知所屬會員單位並研修相關自律規範,請 查照。
- 公告修正「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及施放高空煙火場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施行日期」為「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及專業爆竹煙火施放場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施行日期」
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負責人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場所如下: (一)爆竹煙火製造場所。 (二)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爆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 (三)
- 公告修正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並自公告日生效。
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下列一般爆竹煙火禁止兒童施放: (一)升空類:例如小高空、空中美人等。 (二)飛行類:例如沖天炮、笛聲炮等。 (三)摔炮類。 二、前點所稱兒童,係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
- 釋示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68 條第 1 項第 10 款有關受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之處分
釋示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68 條第 1 項第 10 款有關受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之處分
- 檢送修正之「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uality System Documentation,QSD) 』準備須知」乙份 (如附件) ,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檢送修正之「輸入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uality System Documentation,QSD) 』準備須知」乙份 (如附件) ,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 本會業於 99 年 5 月 12 日以金管保理字第 09902551191 號令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請轉知所屬會員注意依說明辦理,違者將依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規定論處,請 查照。
本會業於 99 年 5 月 12 日以金管保理字第 09902551191 號令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請轉知所屬會員注意依說明辦理,違者將依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規定論處,請 查照。
-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 53 條規定相關書件格式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 53 條規定相關書件格式
- 有關發卡機構對現金卡繳款資訊應揭露內容及方式等相關事宜
有關發卡機構對現金卡繳款資訊應揭露內容及方式等相關事宜
- 有關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草案乙案
有關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草案乙案
- 人身保險業配合修正之 99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相關辦理事項
人身保險業配合修正之 99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相關辦理事項
- 財產保險業配合修正之 99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相關辦理事項
財產保險業配合修正之 99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相關辦理事項
- 再保險業配合修正之 99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相關辦理事項
再保險業配合修正之 99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相關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