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5年度補字第809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809號原告沈孟輝上列原告與被告林進榮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809號原告沈孟輝上列原告與被告林進榮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上字第356號上訴人鄧泓騰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高慈芳間遷讓房屋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9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3369
二、經查,聲請人與相對人謝秀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115年度苗簡字第229號),聲請人聲請假扣押,未據繳納裁判費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5日內補正上
二、經查:㈠本件兩造間遷讓房屋等事件,前經本院113年度訴字第71號民事判決原告(即聲請人)敗訴確定,並諭知訴訟费用由原告負擔。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重訴字第468號原告宋依妹被告張錦標訴訟代理人吳柏儀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563號上訴人張芝菡被上訴人卓明秀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訴字第563號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563號抗告人張芝菡相對人卓明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4月29日本院11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重訴字第1151號上訴人即被告吳若蕾(原名:吳紫騏)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劉惠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4030號上訴人即被告綺湲國際影音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璿詠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李養文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5年度重補字第162號原告姚媛媛被告劉慈堅劉尚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114年度重補字第2863號原告張正鎰被告吳佳儒訴訟代理人施定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382號原告姚麗珠上列原告與被告何源盛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
晉成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郁惠訴訟代理人王維立律師蔡柏毅律師張眙嘉律師一、上列原告與被告智邦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253號原告郭寬儒訴訟代理人郭冠良被告郭城宏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足額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審補字第662號原告施淑珠訴訟代理人李之聖律師被告洪美思曾睿勝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4年度竹簡字第426號原告甲○○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3
二、查原告請求被告遷讓房屋等事件,聲明請求㈠被告應將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000號7樓之10房屋(下稱系爭房屋)騰空返還原告;㈡被告應給付原告租金新臺幣(下同)33,000
且相對人是否因租約終止而負有遷讓系爭房屋之義務,乃涉及系爭租約存否之實體事項,執行法院無從依公證書之形式遽為認定,自不能依系爭公證書逕予強制執行,異議人應另行對相對人提起遷讓房屋之訴訟
,交付本院115年度訴字第416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於民國115年3月19日言詞辯論期日之法庭錄音光碟予聲請人。
二、本件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訴之聲明為:㈠被告應將門牌號碼臺中市○○區○○○街○段000巷00號房屋(下稱系爭房屋)騰空遷讓返還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