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64 筆資料中,找出 25 筆結果
法律名詞解釋
證言
不限領域
證人在某一件訴訟案件中,在法庭上陳述自己見聞的事實,這種陳述就是證言。
進步性
行政
進步性係取得發明專利的要件之一,此要件之判斷後於新穎性要件,依專利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申請專利之發明雖無喪失新穎性之情事,但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所能輕易完成時,不具進步性,仍不得取得發明專利。
核課期間
行政
所謂核課期間,就是稅捐稽徵機關可以行使核課權,核定應納稅額的期間。例如,我國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就不同情形分別定有5年或7年的核課期間。在核課期間內,稅捐稽徵機關得依法核定應納稅額徵收稅捐,超過此期間就不得再行核課。又倘若在核課期間內,稅捐稽徵機關另發現尚有應徵收的稅捐時,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稅捐稽徵機關仍應依法補徵稅捐或並予處罰;如果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稅捐稽徵機關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尚不得
行政
不可以。
勾稽
家事
核對的意思。
抗辯權
民事
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權利。權利人行使一定權利時,抗辯權人可以拒絕給付或阻止其權利行使。抗辯權可分為永久性抗辯權與暫時性抗辯權。前者可以永久排除請求權人給付(例如:時效抗辯),後者則只能暫時阻止請求權人行使權利(例如:同時履行抗辯權)。
水股
家事
請參考「馨股」的解釋。
苗交簡字第652號
家事
請參考「106年度家訴字第831號」的解釋。
再審議
行政
根據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布前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對於懲戒案件之議決,有特定情況時,原移送機關或受懲戒處分人可以移請或聲請再審議,例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或足以影響原議決的重要證據漏未斟酌等。但修法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採取法院體制,「再審議」程序被「再審」程序所取代。
妨害自由罪
刑事
為刑法罪章之名稱,刑法分則第26章「妨害自由罪」,包含刑法第296條至第307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