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75 筆
郵政法第 27 條預覽 ↗
優先通行權
民法第 788 條預覽 ↗
開路通行權
民法第 789 條預覽 ↗
通行權之限制
民法第 787 條預覽 ↗
袋地所有人之必要通行權
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第 3 條預覽 ↗
本法所稱未產生經濟效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道路: 一、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二、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無阻止情事。 三、公眾通…
高雄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自治條例第 3 條預覽 ↗
本自治條例所稱現有巷道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供公眾通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巷道。 二、私設通路經土地所有權人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同意供公眾通行使用者。 …
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第 3 條之 1預覽 ↗
本辦法發布前,已提出申請或已領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內依法留設之私設通路提供作為公眾通行者,得准單獨申請分割。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9 條預覽 ↗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 43 條預覽 ↗
重劃區內既成巷道,經都市計畫規劃為可供建築土地,於重劃後其鄰近計畫道路已開闢完成可供通行而無繼續供公眾通行之必要時,應由主管機關通知有關機關依法逕依重劃分配結果…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第 44 條預覽 ↗
重劃區內原有道路,經規劃為可供建築土地,於重劃後其鄰近道路已開闢完成可供通行而無繼續供公眾通行之必要時,由重劃會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有關機關依法逕依…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 55 條預覽 ↗
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既成巷道,經都市計畫規劃為可供建築土地,於重劃後其鄰近計畫道路已開闢完成可供通行而無繼續供公眾通行之必要時,由重劃會申請主管機關通知有關機關依法…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第 16 條預覽 ↗
申請補助整建或維護實施工程範圍內存在違章建築者,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載明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公眾通行等情形,其合法建築物部分之實施工程經費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
高雄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自治條例第 4 條預覽 ↗
在實施都市計畫範圍內,細部計畫業已發布實施之社區,可取代現有巷道通行功能之計畫道路已全寬開闢完成可供通行,且現有巷道無繼續供公眾通行之必要者,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部…
違警罰法第 61 條預覽 ↗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三十圓以下罰鍰: 一 於公眾聚集之處或彎曲小巷,馳驟車馬爭道競行,不聽禁止者。 二 各種車船不遵章設置音號標誌,或設置不合…
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第 10 條預覽 ↗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於左列處所標示安全規定: 一、車站月台。 二、車門進出口。 三、電梯、電扶梯。 四、電氣及供電設備。 五、緊急逃生設施。 六、路線、橋樑…
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 35 條預覽 ↗
經營者及其使用者設置之電信設備與其他公眾通信網路連接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不致侵犯他人之通信秘密。 二、維持適當之通信服務品質。 三、不致損害使用者或公眾通…
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第 3 條預覽 ↗
本辦法所稱科學園區公共空間(以下簡稱公共空間),包括以下場所空間: 一、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設置之公園、配合公共工程興建或其他依法令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場地。 二、…
高雄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自治條例第 5 條預覽 ↗
現有巷道在同一街廓內得申請部分或全部改道,改道後應合於下列規定:一、新設巷道之寬度不得小於四公尺,原有最大寬度大於四公尺者,其改道後之寬度不得小於原寬度。 二、…
智慧財產法院感應式磁卡管理要點第 4 條預覽 ↗
四、為期即時處理本院突發之危機事件,法警室保管有開放全區通行權限之感應卡。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9 條預覽 ↗
開放空間除應予綠化外,不得設置圍牆、欄杆、灌木綠籬、棚架、建築物及其他妨礙公眾通行之設施或為其他使用。但基於公眾使用安全需要,且不妨礙公眾通行或休憩者,經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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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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