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70 筆:名稱 2・條文 68
土地法第 14 條預覽 ↗
不得為私有土地
土地法第 114 條預覽 ↗
不定期耕地租賃契約終止之限制
土地法第 140 條預覽 ↗
反對重劃表示之處理
土地法第 141 條預覽 ↗
土地所有人得共同請求土地重劃
土地法第 142 條預覽 ↗
新設都市土地重劃之時期
土地法第 143 條預覽 ↗
土地稅之課徵
土地法第 144 條預覽 ↗
土地稅種類
土地法第 145 條預覽 ↗
土地及其改良物之價值
土地法第 146 條預覽 ↗
土地稅之性質
土地法第 147 條預覽 ↗
課徵限制
土地法第 148 條預覽 ↗
法定地價
土地法第 149 條預覽 ↗
辦理地價申報之程序
土地法第 214 條預覽 ↗
保留徵收期間
土地稅法第 14 條預覽 ↗
應課徵地價稅之土地
土地法施行法第 14 條預覽 ↗
(刪除)
土地複丈辦法第 14 條預覽 ↗
地政事務所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其情形特殊經地政事務所主任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定。司法機關囑託並明定期限辦理者,應依囑託期限辦竣。
前項司法機…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預覽 ↗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本法第十八條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者,應填具申請書,並依下列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定之:
一、工業用地:應檢附建造執照及興辦工業人證明文件;…
中國農民銀行土地債券法第 14 條預覽 ↗
土地債券之發行,每年應擬訂詳細計劃,載明發行總額、發行方法、償還期限以及其他必要條件,連同券樣,呈請財政部核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4 條預覽 ↗
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後三個月內,提出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據以實施。…
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第 14 條預覽 ↗
承購人繳清全部土地價款後,主管機關及承購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土地已完成地籍整理者,主管機關應於承購人繳清土地價款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供申請登記所需文件,由承購…
與「土地法」相關的名稱2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預覽 ↗
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一至第四十六條之三執行要點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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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