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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8 筆
行政訴訟法第 107 條預覽 ↗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先定期間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行政訴訟審判權,不能依法移送。 二、訴訟事…
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預覽 ↗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普通法院之審判權,不能依法移送。 二、訴訟事件…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程序初步審查要點第 2 條預覽 ↗
二、行政訴訟事件,依上訴、抗告、再審、聲請等程序,就訴訟要件、期間、送達、訴訟標的、訴訟費用、訴訟承受、訴訟救助、共同訴訟等,為初步之審查。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82 條預覽 ↗
八十二、(初步審查(一)) 行政訴訟事件,依上訴、抗告、再審、聲請等程序,就訴訟要件、期間、送達、訴訟標的、訴訟費用、訴訟承受、訴訟救助、共同訴訟等,為初步之審…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80 條預覽 ↗
八十、(訴訟卷宗分案) 訴訟事件卷證已齊全,或欠缺訴訟要件等不能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應於辦案進行簿審查終結欄上,分別點選「合法」或「不合法」字樣,連同審查表單,…
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 條預覽 ↗
五、(訴訟要件之審查) (一)審判長定期間命補正:行政法院對於原告之訴,於指定期日前,應先依據書狀審查其是否合法。如認有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速定合…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93 條預覽 ↗
九十三、(初步審查(十二)) 抗告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法: (一)無抗告權之人提起抗告。 (二)抗告已逾法定不變期間。 (三)撤回抗告或捨棄抗告權後再行…
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第 15 條預覽 ↗
勤務法庭對於原告之訴,於指定期日前,應先依據書狀審查其是否合法。如認有不合法之情形而得補正者,審判長應速定合理期間命其補正。 勤務法庭對於欠缺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
職務法庭辦理職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 條預覽 ↗
五、訴訟要件之審查 (一)職務法庭對於原告之訴,於指定期日前,應先依據書狀審查其是否合法。如認有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例如能力、代理權有欠缺或誤列被告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程序初步審查要點第 8 條預覽 ↗
八、抗告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法: (一)無抗告權之人提起抗告者。 (二)抗告已逾法定不變期間者。 (三)撤回抗告或捨棄抗告權後再行抗告者。 (四)對於訴…
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88 條預覽 ↗
八十八、(都市計畫審查訴訟及其程序) (一)原告資格: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行政訴訟法二三七之十八Ⅰ)。 (二)被告資格:核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惟如…
最高法院民事事件程序初步審查應辦事項第 11 條預覽 ↗
十一、抗告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法: (一)無抗告權之人提起抗告者。 (二)對於訴訟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裁定抗告者。 (三)關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定或通常…
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84 條預覽 ↗
八十四、(收容聲請事件之範圍及其程序) (一)收容異議、續予收容、延長收容、再延長收容及停止收容事件(以下簡稱收容聲請事件),以受收容人所在地之地方行政訴訟庭為…
最高法院民事上訴抗告等事件初步審查參考資料第 6 條預覽 ↗
陸、一般注意事項: 一、因補正得將書狀發還: 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命其補正。因命補正欠缺,得將書狀發還,或命當事人到場補正。(民事訴訟法第一…
法院辦理民事調解暨簡易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 條預覽 ↗
壹 調解程序 一 調解不用開庭之形式,除於法院行之外,於必要時,亦得於其他適當處所行之;調解法官與書記官得不著制服。 法官、書記官、通譯、當事人及調解人之座…
民事事件第二審與第三審調查證據認定事實職權之界限與第三審自為判決之範圍第 3 條預覽 ↗
參 第三審自為判決之範圍 (甲) 第三審法院應廢棄原判決自為判決 第三審法院認上訴為有理由,廢棄原判決,無須將該事件發回,而應自為判決之情形有三: 一 依民…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95 條預覽 ↗
九十五 (舉證責任與起訴之審查) 檢察官對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係指檢察官除應就被告之犯罪實負提出證據之責任外,並應負說服之責任,使法官…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 1 條預覽 ↗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雙方,為增進彼此廣泛、密切,與友好之商業、文化暨其他關係,並基於無差別待遇原則,促進商業發展,茲締結本協定,俾提高著作人及其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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