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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958 筆
民法第 51 條預覽 ↗
社團總會之召集
訴願法第 51 條預覽 ↗
左列文書,受理訴願機關應拒絕前二條之請求: 一、訴願決定擬辦之文稿。 二、訴願決定之準備或審議文件。 三、為第三人正當權益有保密之必要者。 四、其他依法律或基於…
破產法第 51 條預覽 ↗
和解之撤銷(二)-債務人之虛偽行為
公證法第 51 條預覽 ↗
民間之公證人之監督由司法院行之。 前項監督,得由所屬之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為之。 前二項之監督,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戶籍法第 51 條預覽 ↗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之效用
土地法第 51 條預覽 ↗
土地總登記之聲請人
建築法第 51 條預覽 ↗
突出之例外
住宅法第 51 條預覽 ↗
從事住宅興建之公司或商號,應於取得建造執照,申報開工日起三十日內,將第四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應配合提供之相關統計資訊,提供予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關稅法第 51 條預覽 ↗
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發現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規定不符,由國外廠商賠償或調換者,該項賠償或調換進口之貨物,免徵關稅。但以在原貨物進口之翌日起一個月內申請核辦…
票據法第 51 條預覽 ↗
承兌之撤銷
保險法第 51 條預覽 ↗
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之效力
仲裁法第 51 條預覽 ↗
外國仲裁判斷,於法院裁定承認或強制執行終結前,當事人已請求撤銷仲裁判斷或停止其效力者,法院得依聲請,命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裁定停止其承認或執行之程序。 前項外國…
律師法第 51 條預覽 ↗
每一地方法院轄區設有事務所執業之律師三十人以上者,得成立一地方律師公會,並以成立時該法院轄區為其區域。但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地…
信託法第 51 條預覽 ↗
原受託人之留置權
羈押法第 51 條預覽 ↗
經看守所通報有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應協助看守所預防及處理。必要時,得請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協助之。 收容來自傳染病流行地或經過其地之被告,得為一定期…
電業法第 51 條預覽 ↗
經由輸配電業線路供電之用戶,應無償提供場所,以裝設電度表。 前項電度表由輸配電業備置及維護。
技師法第 51 條預覽 ↗
罰則
專利法第 51 條預覽 ↗
發明經審查涉及國防機密或其他國家安全之機密者,應諮詢國防部或國家安全相關機關意見,認有保密之必要者,申請書件予以封存;其經申請實體審查者,應作成審定書送達申請人…
公司法第 51 條預覽 ↗
執行業務之確保
鐵路法第 51 條預覽 ↗
運送物之給付遲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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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