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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共 45 筆
郵政規則第 144 條預覽 ↗
抹膠漿或用過經洗刷者,均應扣留,不為遞送,並依法訴追
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第 12 條預覽 ↗
保險人得函催限期給付,逾期仍未給付者,得逕行依法訴追
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第 11 條預覽 ↗
限期間仍未繳納者,除通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外,依法訴追,並自訴追之日起,在保險費未繳清前,暫停給付。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接獲前項通知後,應即查明原因,必要時得視其情節對要保學校予以處分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14 條預覽 ↗
繳納者,保險人應就其應繳交之保險費及滯納金,依法訴追。保險人於訴追之日起,在保險費及滯納金未繳清前,暫行拒絕給付。但被保險人應繳部分之保險費已繳納於投保單位者,不在此限。
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第 15 條預覽 ↗
向,發現主、從債務人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7 條預覽 ↗
向,發現主、從債務人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司法院司法獎章頒給要點第 4 條預覽 ↗
四、曾受懲戒、有罪判決確定、刑事訴追而停職、記大過或十年內記過以上之懲處者,不得請頒本獎章。 請頒人員曾受前項以外之行政懲處者,或審查委員會審查認有必要者,得酌予變更頒給等次或不予
行政訴訟法第 145 條預覽 ↗
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下列之人受刑事訴追或蒙恥辱者,得拒絕證言: 一、證人之配偶、前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或與證人訂有婚約者。 二、證人之監護人或受監護
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6 條預覽 ↗
從債務人動向。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前項經評估確無追索之實益者,得報經常務董(理)事會核准後,免予列帳記載及列管追蹤,惟仍應列於登記簿備查。
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6 條預覽 ↗
從債務人動向。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前項經評估確無追索之實益者,得報經理事會核准後,免予列帳記載及列管追蹤,惟仍應列於登記簿備查。
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6 條預覽 ↗
。如發現主、從債務人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前項應追索債權,經評估確定無法收回者,得經常務董事會或董事會核准後,免予帳列資產負債表,並應詳列登記簿備查。
信用合作社放款審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7 條預覽 ↗
款展期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逾期放款之查核及依法訴追之督促進行事項。 五、關於逾期放款與借款社員及其保證人進行和解或協議之審議事項。
逾期美援貸款處理辦法第 11 條預覽 ↗
依本辦法第四條、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訴追勝訴,並強制執行借款人及保證人所有財產後,美援債權仍不能全部受償,或依第十條之規定,標售美援器材所得價金低於器材收回之作價時,其未受償部分,
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第 13 條預覽 ↗
,各金融業應即追回結欠存戶之剩餘空白支票,並依法訴追及通知其服務單位。追償無著時,應將其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函報當地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並洽保險公司賠償。 前項拒絕往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6 條預覽 ↗
從債務人動向,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前項經評估確無追索之實益者,得報經(常務)董(理)事會核准後,免予列帳記載及列管追蹤,惟仍應列於登記簿備查。但外國保險業得依
審計法第 78 條預覽 ↗
償之責,由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訴追,並報告審計機關查核。
公務人員保險醫療辦法第 39 條預覽 ↗
上級監督機關就有關人員嚴予議處,必要時並均得依法訴追之。 一、虛報醫療費用者。 二、出具不實之診斷證明書者。 三、病歷記載不實者。 四、處方不實者。 五、違背特約之附約或有其他不法
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19 條預覽 ↗
給,經寬限三十日後,仍未向承保機關繳納者,除依法訴追外,暫停辦理各項給付;其因而致使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蒙受損失時,由要保學校負責。
司法院司法獎章頒給原則第 2 條預覽 ↗
司法獎章頒給等次標準,左列人員除曾受懲戒或受刑事訴追而停職者不予考慮外,以資績及下列標準為原則: (一) 本院、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 大法官:一等。 2 庭長
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2 條預覽 ↗
償日三個月,或雖未超過三個月,但已向主、從債務人訴追或處分擔保品者。 協議分期償還授信餘額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十以上,期限最長以五年為限,並依協議條件履行達六個月以上,且協議利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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