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24 條(年齡之計算)
- 1.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 2.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知其出生之月,而不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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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124 條規定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採實歲不採虛歲;出生月日不明時推定為 7 月 1 日,知月不知日者推定為該月 15 日。
Q · 法律上的年齡是從哪一天開始算?
依民法第 124 條,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採實歲(足歲),不採虛歲。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為 7 月 1 日出生;知出生之月但不知日者推定為該月 15 日出生。此推定可以反證推翻。這條決定了成年(現為 18 歲)、結婚、刑事責任年齡、退休年金起算等所有年齡相關權利的計算基準。
白話解讀
你幾歲?這問題看起來不用想,但民法用一條短短的規定決定了答案。年齡從出生那天開始算,不是從受孕,不是從農曆初一,是從你呱呱墜地的那天。看起來沒什麼,但這一天決定了你什麼時候成年(民國112年起改為18歲)、什麼時候能結婚、什麼時候可以喝酒買菸、什麼時候要負刑事責任。差一天,結果可能天差地遠。第二項處理一個冷門但重要的情況:那些不知道自己確切生日的人。早期戶政資料不全、偏鄉出生沒登記、從國外回來的人,法律不會說「因為不知道所以沒年齡」,而是直接推定:不知道月日就當7月1日,知道月不知道日就當該月15日。這叫「推定」,有反證可以推翻,但沒反證就照這個算。這條看起來平凡,但它是整個法律世界處理「時間身份」的根基。
法律定性
民法第 124 條為年齡計算之定義性規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採足歲(實歲)制;當出生月日無從確定時,以法定推定日(7 月 1 日或該月 15 日)補位,並允許以反證推翻,構成法律上「時間身分」的計算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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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法律上幾歲算成年?▾
現行民法第 12 條規定滿 18 歲為成年(民國 112 年起施行),年齡依第 124 條從出生當日起算。
Q2虛歲和實歲在法律上怎麼算?▾
民法只認實歲,從出生當日起算到下一個生日前一天為一歲,虛歲在法律上完全不適用。
Q3生日當天就算長一歲嗎?▾
是,現行實務採當日計算,生日當天起算新年齡。
Q4不知道確切生日怎麼登記年齡?▾
月日都不知推定為 7 月 1 日,知月不知日推定為該月 15 日,且可用反證推翻。
Q5推定的出生日可以更正嗎?▾
可以,找到舊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等反證,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
Q6年齡差一天會有什麼法律差別?▾
可能差在能否考駕照、結婚、負完全刑責、領年金,差一天結果可能完全不同。
Q7民法 124 條和刑事責任年齡有關嗎?▾
有,刑法第 18 條的責任年齡(14 歲、18 歲)以本條計算出的實歲為基準。
Q8出生月日推定錯了會跟一輩子嗎?▾
若不更正會持續影響退休金起算、老人福利資格等,建議及早確認戶籍登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實歲(法律採用) | 虛歲(民間習慣) |
|---|---|---|
| 計算基準 | 從出生當日起算,滿一年為一歲 | 出生即一歲,過年再加一歲 |
| 法律效力 | 民法、刑法、各種年齡資格一律採用 | 法律上完全不適用 |
| 同一人年齡差 | 基準 | 通常比實歲大 1~2 歲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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