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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31 條(移送裁定之效力(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移送訴訟之裁定確定時,視為該訴訟自始即繫屬於受移送之法院。
  2. 前項情形,法院書記官應速將裁定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移送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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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7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移送訴訟之「裁定確定」(所有當事人皆無法再抗告救濟)時,➡️視為該訴訟自始即繫屬於受移送之法院。 II 前項情形,法院書記官應速將裁定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移送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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