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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77-11 條(分割共有物涉訟其價額之計算)

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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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1規定,分割共有物涉訟的訴訟標的價額,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而非共有物的全部價值。

Q · 分割共有物打官司,裁判費怎麼算?

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1,分割共有物涉訟的訴訟標的價額,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實務上通常以原告應有部分(持分比例)乘以共有物市場價值計算,再依第77條之13的累進費率徵收裁判費。因此持分越小,訴訟標的價額越低,裁判費也越省,這也直接影響案件適用何種程序及能否上訴第三審。

白話解讀

三兄弟繼承了一棟價值三千萬的房子。誰都不想賣、誰都想住、誰都不讓步。最後只好告到法院請法官來分。這時候法院要算:這場官司「值」多少?不是三千萬。是你(原告)在這棟房子裡占的那一份因為分割而得到的利益。你持分三分之一,分割後你拿到的「利益」就是一千萬。這就是你的訴訟標的價額。為什麼不是用房屋全部價值?因為分割前你本來就擁有三分之一的共有權,你「多得到」的是從模糊的「共有」變成明確的「你的」。法院要量化的是這個轉換的價值。這個計算方式影響的不只是裁判費,還決定了案件走什麼程序、能不能上訴第三審。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1是分割共有物之訴的訴訟標的價額計算規定。其核心在於:價額不以共有物全部價值為準,而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反映原告從模糊的共有狀態轉為明確單獨持分所新增的確定利益,藉此使少數持分共有人不被高額裁判費阻卻其分割請求權。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共有物市場價值(新臺幣元)原告應有部分比例(分數或百分比)分割方式
  • 訴訟標的價額與估算第一審裁判費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繼承房子跟兄弟姊妹談不攏,告分割要花多少錢?

看你的持分和房子市價。假設房子值兩千萬、你占四分之一,訴訟標的五百萬,裁判費約四萬四。如果走調解先,調解費通常只要幾百元。分割共有物之訴中,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分割方式,不受你聲明的拘束,所以即使主張原物分割,法院也可能判變價,這個風險要在起訴前想清楚。

Q2持分很小的人可以強制分割嗎?

可以。持分再小,只要是共有人就有訴請分割的權利(民法第823條第1項),法院不會因為你只占百分之一就駁回。而且由於持分最小,訴訟標的最低,裁判費也最少。實務上持分極小的共有人提告分割,其他共有人經常在訴訟中直接提出價購你的持分,反而可能拿到更好的價格。

Q3分割共有物的訴訟標的價額怎麼算?

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實務上等於原告應有部分(持分)乘以共有物市場價值,不是共有物全部價值。

Q4什麼叫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

原告由模糊的共有狀態轉為明確單獨持分所新增的確定利益,這是法律要量化的對象,而非整塊共有物。

Q5應有部分(持分)是什麼意思?

共有人對共有物所享有的抽象比例權利,例如三人共有各三分之一,這個比例是計算訴訟標的價額的關鍵。

Q6分割共有物之訴是什麼性質的訴訟?

是消滅共有關係、確定各人單獨所有的形成之訴,每個共有人都會取得自己的份額,不是有人全贏有人全輸。

Q7分割共有物怎麼算裁判費?

先算訴訟標的價額(共有物價值×持分),再代入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累進費率,第一審約為價額的1.1%。

Q8繼承房子告分割要準備什麼、怎麼起訴?

確認持分與市價→算訴訟標的價額→先聲請調解→備齊權狀鑑價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Q9分割共有物訴訟大概要多少錢?

以房子兩千萬、持分四分之一為例,訴訟標的五百萬,裁判費約四萬四,調解則通常僅需數百元。

Q10怎麼證明共有物的價值?

可提出公告現值、實價登錄、或聲請法院委託不動產估價師鑑價,鑑價結果作為核定訴訟標的價額的依據。

Q11分割共有物之訴 vs 遺產分割之訴差在哪?

前者依民法823拆共有關係,後者依民法1164分配遺產,訴訟標的價額計算與適用程序不同,起訴狀寫法也不同。

Q12原物分割 vs 變價分割,訴訟標的價額哪個高?

原物分割算分得部分市價、變價分割算可得價金份額,兩者可能不同,且法院得依職權選擇分割方式不受聲明拘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原物分割變價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第824條(各共有人分得實物)民法第824條(拍賣共有物分配價金)
原告所受利益計算原告分得部分之市場價值原告可分得之價金份額
對訴訟標的價額影響依分得標的市價,可能較高或較低依持分對應價金,通常等於持分比例價值
法院裁量法院得依職權選擇,不受原告聲明拘束原物分割顯有困難時,法院得命變價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258条(裁判による共有物の分割)/訴額は持分価額により算定
🇰🇷 韓國민법 제269조(재판상 분할)/소가는 지분 가액 기준
🇨🇳 中國民法典第304条(共有物分割方式)
🇩🇪 德國BGB § 749, § 753(Aufhebung der Gemeinschaft; Teilung durch Verkauf)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815(partage des biens indivis)
🇺🇸 美國Partition action under state law(訴訟價值通常依原告持分價值,無統一民法典條文對應)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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