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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45 條

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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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45 條規定,詐術結婚罪(§238)與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240 II)須告訴乃論,被害人不告,檢察官不能起訴。

Q · 刑法第245條規定哪些罪要告訴乃論?

依刑法第 245 條,僅有第 238 條詐術結婚罪、第 240 條第 2 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屬告訴乃論。其餘妨害婚姻家庭罪章的罪名(如重婚罪、和誘未成年人罪、略誘罪)為非告訴乃論。告訴乃論罪須被害人於知悉犯人之時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逾期無法追訴。

白話解讀

你在新聞上看到「妨害婚姻家庭」的案件,以為檢察官會主動追下去。這條告訴你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有些罪,沒有被害人親自提告,警察檢察官看到了也不能動。第238條(詐術結婚)和第240條第2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就屬於這類「告訴乃論」罪。沒有告訴,就沒有審判。而且告訴有期限,知道犯人是誰起算6個月內要提出,過了就永遠不能追。這條看起來只是程序規定,但它決定了一件非常實際的事:配偶被別人用詐術騙婚、或被第三者誘拐離家,要不要把對方送進刑事程序,決定權在你手上,不在國家手上。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45 條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的告訴乃論條款,明定僅有第 238 條詐術結婚罪、第 240 條第 2 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屬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國家始得發動刑事追訴。2021 年配合通姦罪除罪化同步修正,刪除原第 239 條的引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第245條規定哪些罪要告訴乃論?

僅限第238條詐術結婚罪與第240條第2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兩種。

Q2告訴乃論的告訴期間是多久?

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自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

Q3告訴乃論罪可以撤回告訴嗎?

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撤回。

Q42021年修法前後第245條差在哪?

刪除原通姦罪(§239)的引用,並刪除配偶縱容宥恕不得告訴的規定。

Q5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的差別?

告訴乃論需被害人主動提告才能追訴,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可主動偵辦。

Q6重婚罪是告訴乃論嗎?

不是。重婚罪(第237條)為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可主動追訴。

Q7和誘未成年人罪是告訴乃論嗎?

不是。第240條第1項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罪為非告訴乃論。

Q8告訴期間從什麼時候起算?

從「知悉犯人之時」起算,不是從事件發生時起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
啟動方式需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知悉即可主動偵辦
告訴期間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刑訴§237)無告訴期間限制,僅有追訴權時效
撤回可能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撤回(刑訴§238)不得撤回,僅檢察官得不起訴或撤回起訴
和解效益撤回告訴後案件直接終結和解僅影響量刑,案件仍進行
本章內例示§238 詐術結婚、§240 II 和誘有配偶之人§237 重婚、§240 I 和誘未成年人、§241 略誘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事訴訟法 第230条~第237条(親告罪・告訴)+ 刑法 第229条(強制わいせつ等)旧親告罪規定
🇰🇷 韓國형사소송법 제230조~제237조 (친고죄 고소) + 형법 제306조 (구 친고죄 규정)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98條(告訴才處理的犯罪)+ 刑事訴訟法 第210條(自訴案件)
🇩🇪 德國StGB § 77 (Antragsberechtigte) + § 77b (Antragsfrist) - Antragsdelikte 制度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 article 1-2(plainte préalable)+ infractions soumises à plainte préalable
🇺🇸 美國美國無對應「告訴乃論」制度,類似概念為 victim consent prosecution standards 與 misdemeanor private complaint procedures(如維吉尼亞州 § 1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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