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62 條

吸食鴉片或施打嗎啡或使用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62 條規範吸食鴉片、嗎啡、古柯鹼、海洛因處六月以下徒刑,但實務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 條取代適用,條文已被架空。

Q · 刑法第 262 條吸食鴉片罪現在還在用嗎?

刑法第 262 條規定吸食鴉片、施打嗎啡、使用古柯鹼或海洛因者,處六月以下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但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制定後,依特別法優先原則,所有毒品施用案件實務上均適用該條例第 10 條(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罪),刑法 262 條已被架空,仍保留作為歷史條文與備用規範。

白話解讀

如果你以為毒品案件都是上萬元罰金、好幾年徒刑,這條會讓你意外:吸食鴉片、施打嗎啡、使用古柯鹼或海洛因,刑法這條只處六月以下徒刑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為什麼這麼輕?因為這條是民國23年訂的老古董,後來另一部更嚴的法律把它整個蓋掉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現代台灣處理這些案件,從警察查獲到檢察官起訴,走的都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而不是這條。但這條沒被廢掉,它還靜靜躺在刑法第23章裡。對一般人而言重要的不是這條實際會不會適用,而是認清一件事:台灣的毒品案件實務重心,從刑法轉到特別法已經幾十年了,如果你自己或家人牽涉到,第一個要讀的不是刑法,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62 條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編第二十三章「鴉片罪」章中的吸食罪規定,制定於 1935 年,處罰吸食鴉片、施打嗎啡、使用古柯鹼或海洛因等行為,為無被害人之公共法益犯罪,但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特別法的優先適用,實務上已退居備用條文地位。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 262 條是什麼?

規範吸食鴉片、施打嗎啡、使用古柯鹼或海洛因處六月以下徒刑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Q2吸毒刑法只判六個月嗎?

刑法 262 寫六月以下,但實務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 條,海洛因為第一級毒品施用罪法定刑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Q3什麼是特別法優先適用?

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與特別法時,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特別法優先適用,這是刑法 262 被架空的原因。

Q4毒品分幾級?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四級:海洛因、嗎啡屬第一級;安非他命屬第二級;FM2 屬第三級;K 他命屬第三級(現提升)。

Q5家人吸毒被抓怎麼辦?

立即諮詢律師,研究觀察勒戒(毒危條例 20)與緩起訴戒癮治療(毒危條例 24),初犯有機會避免入監。

Q6觀察勒戒制度是什麼?

初犯毒品施用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期間二月內,無繼續施用傾向者釋放。

Q7緩起訴戒癮治療怎麼申請?

檢察官評估後可命被告完成戒癮治療作為緩起訴條件,治療期間一年內,完成後不起訴處分。

Q8持有毒品與吸食毒品差在哪?

刑法分為持有(263 條)與吸食(262 條),毒危條例則為持有(11 條)與施用(10 條),刑度依毒品級別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riminal_law_262drug_act_10
適用條文刑法第 262 條(鴉片罪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 條(施用毒品罪)
規範物質鴉片、嗎啡、古柯鹼、海洛因(封閉清單)依毒品分四級動態調整(一二三四級)
法定刑(海洛因)六月以下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級)
戒治制度觀察勒戒、緩起訴戒癮治療、強制戒治
實務適用被架空、極少使用主要適用法源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あへん法 第 8 条 / 麻薬及び向精神薬取締法 第 64 条の 3(個人施用之特別法)
🇰🇷 韓國마약류 관리에 관한 법률 제 60 조(毒品施用罪)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 72 條(吸毒行政罰,無刑事責任,重大者依刑法 354 條)
🇩🇪 德國Betäubungsmittelgesetz (BtMG) § 29 Abs. 1 Nr. 3(毒品取得自用)
🇫🇷 法國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 L3421-1(毒品使用罪)
🇺🇸 美國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 21 USC § 844(simple possessio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