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 15 條(不得私有之礦)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著於土地之礦,不因土地所有權之取得而成為私有。
- 前項所稱之礦,以礦業法所規定之種類為限。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土地法 第15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vonnn
3 years ago
專業證照
憲法第 143 條第二項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