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 44 條
第三條至第四十二條之開發行為,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另行公告其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細目及範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
第三條至第四十二條之開發行為,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另行公告其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細目及範圍。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