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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共 26 則
函釋命中
所詢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4項規定,後續處分疑義
發文 107.11.07
所詢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56 條第 4 項規定 ,後續處分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規定疑義
發文 107.04.24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65 條「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 記錄方式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規定疑義,請查照。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66條後段「勒令歇業,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規定疑義補充規定
發文 107.03.01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6 條後段「勒令歇業,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為之」規定疑義補充規定,請查照。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66條後段「勒令歇業,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規定疑義
發文 107.01.31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6 條後段「勒令歇業,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為之」規定疑義。
所詢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4項第2款「原處分確定維持之日」認定疑義
發文 106.10.26
所詢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56 條第 4 項第 2 款「原 處分確定維持之日」認定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規定,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者之設置期限疑義案
發文 106.10.19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06 條規定,應設置自 動監測(視)設施者之設置期限疑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第5款裁處之認定及第4項自動監測(視)設施設置規定期限,補充規定
發文 106.06.13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56 條第 1 項第 5 款 裁處之認定及第 4 項自動監測(視)設施設置規定期限,補充規定如說 明,請查照。
所詢事業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第36條第1項處分執行疑義。
發文 106.06.02
所詢事業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14 條第 1 項及 第 36 條第 1 項處分執行疑義。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6條第1項本文及但書第2
發文 105.11.02
函詢「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4項規定釋示案。
發文 105.03.30
函詢「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65 條第 4 項規定釋示 案。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8條、第106條與第106條之1涉及放流水水量、水質自動顯示看板設置規定、程序與故障或校正期間,監測數據公布方式等補充規定。
發文 105.02.26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58 條、第 106 條與第 106 條之 1 涉及放流水水量、水質自動顯示看板設置規定、程序與故障或校 正期間,監測數據公布方式等補充規定。
廢/停 所詢水污染防治法第63條復工申請程序鍵入「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之疑義
發文 99.04.16
所詢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復工申請程序鍵入「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 統」之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廢/停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第1項執行疑義
發文 99.01.25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48 條第 1 項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廢/停 有關一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及第46條之規定,應如何執行裁罰乙案
發文 98.08.06
有關一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40 條及第 46 條之規定,應如何執 行裁罰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63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
發文 98.04.29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請查照。
事業因廢(污)水繞流排放,經主管機關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56 條規定要求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等設施,是否俟訴願結果再執行及相關賠償問題,及有關行政罰裁處權之時效乙節
發文 97.08.20
事業因廢(污)水繞流排放,經主管機關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 管理辦法」第 56 條規定要求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等設施,是否俟訴願結 果再執行及相關賠償問題,及有關行政罰裁處權之時效乙節,請 查照。
廢/停 事業專管繞流排放,於開具限期改善通知書前已完成改善,可否免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辦理
發文 97.03.13
事業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之生活污水排放,須裝設累計型流量計疑義案。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事業生活污水與作業廢水分開排放者,其污水之管理方式及流量計設置規定,本署將另案解釋明令優先管制對象及原則。
發文 96.12.19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57條及第58條疑義。
發文 96.06.25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所稱之「建築物」是否包含「集合式住宅」。
發文 9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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