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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報運貨物進口經驗明來貨與原申報不符涉有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而嚴重影響政經等得沒入之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得命清除機具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清除處理其載運之廢棄物,如期限內未清除處理,除依本法第49條處以行政罰鍰外,不論主管機關是否沒入清運機具,因該機具載運之廢棄物未依本法規定清除處理,主管機關得依權責認定是否依本法第71條規定代為清除處理,並求償其費用。爰本法第9條與第71條由貴局依個案實務現況及權責予以審認及應用。
函詢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9 條第 2 項及同法第 71 條第 1 項規定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逃避查緝而沒入船舶者應以載運私貨為主要目的
逃避查緝而沒入船舶者應以載運私貨為主要目的
關於貴局函詢起造人依法申請容積獎勵後取得相關標章或通過評估者,沒入其容積獎勵項目對價之保證金是否足夠1案
依洗錢防制法第12條向海關申報、由海關處以沒入或罰鍰處分之匯率換算及黃金、物品之核價方式
對於從事走私行為以外之人所有之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裁處沒入應遵循之法律要件及救濟程序
從事走私行為以外之人於海關或其他機關接獲檢舉或調查前主動陳報或提供違法事證得免予沒入
個人報運進口侵害商標權貨物事後取得授權獲不起訴處分是否仍得依本條例第39條之1規定沒入貨物釋疑
虛報進口未經核准輸入之醫療器材經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退運出口而未沒入貨物應不屬「逃避管制」
沒入之走私出口鰻苗不准備價購回應交農委會或其同意之機關(構)團體作公益使用
報運貨物進口經驗明來貨與原申報不符涉有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而嚴重影響政經等得沒入之
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所稱「依法應沒入之進口貨物」之範圍
報運貨物經驗明來貨與原申報不符涉有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而嚴重影響政經等得沒入之
涉及走私之運輸工具經處分沒入確定後之處理原則
海關查獲私運貨物一時無法查明私運行為人或私貨所有人如何處分沒入釋疑
一28公司車輛經行政機關依法沒入並拍賣應予塗銷原禁止處分登記
受處罰者於行政罰法施行後沒入前處分貨物致無法裁處沒入者可沒入其物之價額
關稅違章應沒入貨物案件如貨物已放行而有逃漏營業稅情事仍應補稅處罰
查獲私運貨物一時無法查明行為人可將受處分人列為不詳沒入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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