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函釋
共 51 則
函釋命中
法律字第 11000010530 號
發文 110.01.19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4 條第 2 項缺額遞補規定,對於依得票數高低遞補之落選人,僅規定其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另依地方制度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應解除職權者係指「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法律字第 10403502570 號
發文 104.03.24
獎章條例第 11 條規定參照,公務員核頒功績獎章後另因犯罪受法院宣告褫奪公權確定,而須依該條規定繳還獎章,有關廢止原授予公務人員獎章行政處分,應由原處分機關自廢止原因發生後 2 年內為之,並非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第 1 項有關行政處分撤銷除斥期間規定
臺會議字第 1020000334 號
發文 102.02.25
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 17 條規定,當事人受降級或減俸處分,其於處分執行前或執行完畢前因另被判處緩刑及褫奪公權而離職者,其於緩刑及褫奪公權期滿後,再任職起 2 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法律字第 1000007024 號
發文 100.03.28
軍人撫卹條例第 32 條規定,撫卹受益人經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停止其領受撫卹金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又受撫卹遺族經褫奪公權,其撫卹金發放等相關疑義,依該條修正說明,可參採公務人員撫卹法主管機關所作解釋,而為相同之適用
法律字第 0999033508 號
發文 99.07.29
關於調解委員於執行調解職務而行使調解職權時,固屬刑法第 10 條之規定所稱之公務員,而褫奪公權者,係褫奪為公務員或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之資格,與調解委員於執行調解職務時視為公務員之資格,並不相同,因此,倘同時受緩刑及褫奪公權之宣告者,縱使褫奪公權期間尚未屆滿,仍未喪失擔任調解委員之資格
法律字第 0960048137 號
發文 97.01.22
關於地方鄉鎮調解委員會委員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如受易科罰金並受褫奪公權之宣告,其易科罰金已執行完畢仍得行使調解職權
臺會調字第 0960001703 號
發文 96.09.27
公務員 94.07.26 受褫奪公權 4 年之宣告依據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 14 條減刑為 2 年者,其褫奪公權自 96.07.25 屆滿,又其於何時復職,應由權責機關依規定辦理
法律字第 0960002797 號
發文 96.02.13
關於舊法時期受緩刑宣告及褫奪公權判決確定之公務員,於新法施行後,仍維持現有之公務員身分,不依新法之規定褫奪其公務員資格
臺會議字第 0960000069 號
發文 96.01.16
公務員經法院判處罪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且諭知緩刑,其於緩刑期內所宣告之褫奪公權既未失其效力,其停職原因即尚未消滅。至於褫奪公權期滿後緩刑期間屆滿前,則由主管機關本於其權責決定其停職原因是否業經消滅
法檢字第 0950025954 號
發文 95.07.21
就公務人員因案判決確定,同時宣告緩刑及褫奪公權,如何適用民國 95年 7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中華民國刑法褫奪公權及緩刑等相關規定
臺會議字第 0950000729 號
發文 95.05.09
公務員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同時諭知緩刑確定者,自刑事判決確定之日起發生停職之效力
法律字第 0950003997 號
發文 95.02.09
縣議員當選人遭判處禠奪公權,不得於褫奪公權期間屆滿前擔任議員
法律字第 0950002906 號
發文 95.02.09
縣議員當選人遭判處禠奪公權,不得於褫奪公權期間屆滿前擔任公職
臺會議字第 0940002131 號
發文 94.12.05
公務員因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其職務於刑事判決確定之日當然停止,其過犯行為係於任公務員前所犯,而於其任公務員期間經刑事判決確定受褫奪公權宣告者,其職務亦當然停止
臺會調字第 0930002322 號
發文 93.09.20
公務員因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其職務應於刑事判決確定日當然停止
臺會議字第 0930001683 號
發文 93.07.05
公務員因違法受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之宣告,並同時諭知緩刑確定者,其職務自判決確定之日起發生停職之效力
(93)臺會調字第 00281 號
發文 93.02.09
公務員因違法受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宣告,並同時諭知緩刑者,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3 條規定應予以停職。其復職則應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相關規定
(92)臺會議字第 02150 號
發文 92.07.30
公務員懲戒法第 3 條之規定,公務員因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宣告,並同時諭知緩刑者,其職務亦當然停止
法律字第 0910043295 號
發文 91.11.12
關於調解委員被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二年,期間並責付保護管束確定得否再予續聘為下屆調解委員疑義乙案
(90)法律決字第 037026 號
發文 90.10.18
關於貴所編製內清潔隊技工伍○賢君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月褫奪公權二年期間,可否訴求補發薪資疑義乙案
預覽
主管機關函釋即點即預覽,不用跳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