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
- 電子郵件1090225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 智著字第10900008940號
主旨:有關貴署函詢「統包工程採購履約期間更換設計分包廠商,涉及之著作權疑義」一事,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貴府於本部109年1月15日召開之「宗教事務與宗教行政興革建議研商會議」建議「寺廟儲備處代表仁」為建築執照起造人,以利寺廟後續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1案,請查照。
- 交通部 109.02.20. 交航(一)字第10998000171號公告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 MSC)所採納 MSC.440 (99)及 MSC.441(99)決議之「國際適合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 與設備章程」修正案及「國際船舶載運散裝液化氣體構造與設備章程」修 正案,修訂「國際適合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證書」、「國際適合載運散裝 液化氣體證書」
- 智著字第10900009030號
主旨:貴公司函請本局就109年1月14日智著字第10800082280號函作出相關補充解釋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電子郵件1090219b
有關 您所詢的問題,本組答復如下:
- 電子郵件1090219
有關所詢著作權問題,本組答復如下:
- 關於貴府函詢貴轄市民陳情富源錦華苑社區管理委員會相關事務交接1案
-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9條之1第1項第3款適用條件疑義1案
- 智著字第10900007330號
主旨:貴大隊因偵辦違反著作權案,函詢著作權疑義一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臺北市政府函詢市有土地參與危老重建出具參與重建計畫同意書是否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
- 交通部 109.02.14. 交航(一)字第10999000171號公告
公告「花蓮商港港區範圍調整」
- 所詢有關建造執照中之雜項工作物是否可請領部分使用執照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函詢房屋所有權人已請領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是否得以參加包租代管計畫,享有稅賦減免、修繕補助及公證費補助等住宅資源1案
- 有關函詢本部指示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辦社會住宅,依本部108年7月5日台內營字第1080811108號函示得準用住宅法第21條租用規定疑義1案
- 有關英國已於本(109)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各機關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
有關英國已於本(109)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各機關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 109.02.11. 鐵道產字第10936004892號公告
公告辦理「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北區富台段 1– 1地號等 8筆土 地)第 1場公聽會
- 智著字第10900006050號
主旨:有關貴中心函詢欲與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合作「將絕版之『印象之旅』VHS卡式帶予以數位重製,涉及之著作權法第48條及第65條規定之相關疑義」一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本會訂定109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獎勵目標,並請依權責對108年推動達成年度獎勵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
本會訂定109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獎勵目標,並請依權責對108年推動達成年度獎勵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
- 電子郵件1090210
有關 您來信詢問之問題,答復如下: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9.02.07. 業字第10919602131號公告
本局91年4月3日法字第 091006231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之公告 ,自即日停止適用
- 電子郵件1090207
有關所詢著作權問題,本組答復如下:
- 有關祭祀公業尚未成立法人前,其管理人得否為建造執照之起造人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9.02.06. 管字第1091860146號公告
公告109年和平紀念日連續假期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與國道1號及3號匝道封 閉措施
- 電子郵件1090206b
一、依來信所述,若該侵權內容並非販售OTT機上盒業者上傳,但業者如果知悉所販售的OTT機上盒所連結的內容有侵害著作權的情況,則有可能成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人公開傳輸權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恐要負共同侵權的責任。此外,我國已於去(108)年5月1日…
- 電子郵件1090206
有關您的詢問,答復如下:
- 有關建築物由室內進出屋頂平臺之防火門是否需向避難層方向開啟1案,復請查照。
- 有關貴處函詢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可否適用國家公園計畫1案
- 電子郵件1090204
有關您來信詢問事項,本局說明如下:
-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規定設置之雨水貯集滯洪設施是否屬建築物排水設備、以及是否屬下水道法管理範疇等疑義1案,復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