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法律字第 10200039560 號
法務部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長由無給職變更為有給職,薪資基準經核定後之起薪時點認定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203500080 號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8 條規定參照,如遺產變賣如非為保存遺產所必要,而係為利基金會運用,因與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第 8-1 條等情形有別,得否適用該規定向法院聲請許可後變賣非無疑義,因尚無明文規定,且涉及上述相關規定解釋適用,宜由主管機關參酌規範意旨本於權責審認或考量增修相關規定,俾資明確
- 法律字第 10100669890 號
法務部就「郵政公司函詢依契約受委託代收代發款項、劃撥存款、匯兌等業務,是否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免告知義務疑義」之說明
- 院台廳行一字第 1020005231 號
行政法院就當事人聲請訴訟救助事件,請依法妥適審酌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尤應注意有無行政訴訟法第 101 條但書規定之情形。
- 臺會議字第 1020000334 號
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 17 條規定,當事人受降級或減俸處分,其於處分執行前或執行完畢前因另被判處緩刑及褫奪公權而離職者,其於緩刑及褫奪公權期滿後,再任職起 2 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 法律字第 10203501590 號
參照農業發展條例第 3 條規定,92 年修正時雖將「耕地」範圍縮小,惟並無一併欲縮小三七五減租條例適用範圍之目的,否則同條第 14 款、第 20 條至第 22 條即無將所定「耕地租賃」修正為「農業用地租賃」之必要,故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適用應不受農業發展條例 92 年修正之影響
- 法律字第 10200515850 號
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2 項第 1 款及實務見解參照,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駐外館處面談當事人影音資料,並無顯示機關作成決定前內部意見,非屬「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於行政程序進行中受理當事人申請面談影音資料之行政機關,似不得逕以該款為由拒絕提供
- 法律字第 10203500860 號
行政罰法第 4 條、舊殯葬管理條例第 44、65 條等規定參照,內政部基於主管機關立場,如認為就違反「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行為,因舊殯葬條例未設處罰規定,不得依該條例裁處行政罰,核與行政罰法第 4 條規定意旨相符,法務部敬表尊重
- 法律字第 10200023730 號
大眾捷運法第 6、7 條等規定參照,大眾捷運規劃由地方主管機關與私人聯合開發大眾捷運系統場、站與路線之土地及毗鄰地區之土地,使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地區發展,實現都市計畫,故為大眾捷運系統需用土地而辦理徵收,難謂無公益性及必要性
- 秘台廳民二字第 1020000467 號
夫妻離婚後無監護權一方,執行探視子女之裁判,如債務人對執行方法或命令有意見,應聲明異議,而非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 秘台人三字第 1020003825 號
現職法官應以原銓敘審定之俸點,按法官俸表俸點,換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如因受休職處分致其試署改實之晉級執行日延後生效,該晉級權益不宜因法官法施行而喪失。至法官法施行前,試署改實已晉級有案者,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0 條規定,年終考績考列乙等以上時,不再晉敘
- 法律字第 10203501670 號
我國現行民法並無財團法人得與其他財團法人合併規定,惟司法實務允許辦理財團法人合併相關登記,似傾向承認財團法人間得為合併;另參照「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財產登記董監事任期及退場注意事項」第 9~11 點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依該等規定辦理合併事宜
- 秘台廳民三字第 1020003575 號
財團法人因故變更章程,應先聲請法院為必要之處分,不得自行變更,其准予變更之裁定屬形成裁定,形成力於裁定確定時發生
- 法律字第 10203501110 號
民法第 34 條、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 5 點規定參照,因財團法人經許可設立後,捐助章程所定董事會組成方式,縱與上述要點規定不符,應優先適用捐助章程規定,且其捐助章程於申請設立時,既經許可有案,則法人未依要求修正章程,仍依捐助章程辦理,尚非屬「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自無民法第 34 條規定適用
- 廳少家二字第 1020004434 號
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對於法院所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裁定,得提起抗告,故法院於該等裁定中就得否抗告之教示規定,應多加注意
- 法律字第 10203501570 號
法務部就「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條及第十四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中,情節重大案件違法行為繼續至公平交易法公布修正後,究應如何依本辦法計算罰鍰」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203501480 號
行政執行法第 7 條、關稅法第 9 條規定參照,關稅、海關緝私條例罰鍰及海關代徵稅捐執行案件,行政執行署所屬執行分署就執行案件核發執行憑證者,自有法務部 101.06.22 法令字第 10103104950 號令適用,即執行憑證並無中斷徵收期間效果,亦不生執行程序終結效果
- 法律字第 10103106550 號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土地法第 208、227、236 條等規定參照,土地徵收原徵收清冊及公告徵收均誤繕土地所有權人,其土地徵收處分似係自始未對真正土地所有權人為徵收,亦未合法送達處分,故未對其發生效力,致徵收程序尚未完成;又原所製發徵收處分則屬違法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得視情形依法本於職權撤銷
- 法律字第 10100267650 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16 條規定參照,政府機關為執行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就養法定職務,基於「退除役官兵輔導管理及其眷屬服務照顧」特定目的,即得蒐集相關個人資料,並得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內利用
- 法律字第 10103108400 號
行政執行法第 7 條、稅捐稽徵法第 23、24 條等規定參照,法務部 101.06.22 法令字第 10103104950 號釋令對於稅捐案件,如經分署執行,移送機關未能全額受償,經分署核發執行憑證者,亦應有所適用,即稅捐案件經分署核發執行憑證,並無中斷徵收期間(執行期間)效果,亦不生執行程序終結效果
- 法檢字第 10204503780 號
- 法律字第 10100253980 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等規定參照,公務機關將個人資料提供民意代表作為審查公務機關預算使用時,如資料就姓名部分以編號顯示,亦以編號對應個別優惠存款額度,似係就「公開個人資料欲增進之公共利益」與「不公開個人資料所保護之隱私權益」間比較衡量判斷,而依上述規定,僅公開其餘未涉隱私部分,且匿名化或去識別化處理,已無從識別特定個人而無侵害隱私權之虞
- 法律字第 10203501200 號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7、9 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 14 條規定參照,財產申報信託義務人,如已依耕地所有權人地位,成為農田水利會會員者,不宜因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不動產強制信託,致影響原有農田水利會會員身分,進而無法加入該會代辦全民健康保險
- 法律字第 10200017460 號
民法第 710、713 條及消費者保護法第 2、17 條規定參照,有關住宿券規範,應依消費者保護法所為公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優先於民法第 710 條而為適用,故該等禮券如違反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 法律決字第 10203501390 號
行政罰法第 26、45 條等規定參照,個案是否屬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若是,行為人實施行為及緩起訴處分確定時點為何,攸關上述規定要件是否符合,應就個案事實認定
- 法律字第 10200020230 號
法務部 101.12.26 法律字第 10103110880 號書函僅在說明地方立法機關或民意代表基於問政需要,要求公務機關提供個人資料,提供資料之公務機關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合理利用規定,並未說明民意代表屬於個該法之公務機關;另 100.10.19 法律決字第 1000020639 號函則說明地方議會於開議期間提案要求有關機關提供資料,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適用範疇,而議員個人如以個人名義申請提供政府資訊者,仍適用該法
- 法律字第 10203501280 號
行政罰法第 14 條等規定參照,網路平台業者與刊售違法商品或違規廣告人,須有該規定所稱「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始得予分別處罰,故如未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分擔,而僅係單純不提供違規業者 IP 位址,尚難逕依該規定論處
- 法律字第 10103110380 號
祭祀公業條例第 15 條及法院實務見解參照,如祭祀公業派下員既已全數拋棄派下財產權,並經全體派下員同意解散,其派下財產權似已因拋棄而消滅,嗣該公業財產權歸屬,應依該公業規約規定,又若公業派下員既已拋棄派下財產權,如無法律上原因,權利自不當然回復,當事人如有爭執,得逕向法院起訴
- 法律字第 10100243410 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8、15、16 條等規定參照,倘地方政府機關蒐集機關內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同仁個人資料,進而編印通訊錄,並為執行法定職務且於特定目的內為利用,自無須另取得當事人之同意,且亦無須於蒐集個人資料時告知當事人相關事項
- 法律字第 10200018090 號
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15 條等規定,受託為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者,仍以委託機關為權責歸屬機關,故為釐清責任歸屬,委託機關應對受託者為適當監督,以確保委託處理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