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土地徵收未依法定期限發放補償費致失其徵收效力而中止徵收程序,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有關中止徵收之事由
土地徵收未依法定期限發放補償費致失其徵收效力而中止徵收程序,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有關中止徵收之事由
- 有關港區水域應視為海域之一部分,事業廢水排放於港區水域應視同直接放於海洋管制
- 公有土地與私有土地調整地形互為買賣,因故撤銷原調整協議,其已移轉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如要返還移轉登記予原所有權人,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程序辦理
公有土地與私有土地調整地形互為買賣,因故撤銷原調整協議,其已移轉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如要返還移轉登記予原所有權人,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程序辦理
- 農地重劃區內抵費地標售辦理所有權登記,應繳納登記費
農地重劃區內抵費地標售辦理所有權登記,應繳納登記費
- 同一公有不動產登記二個以上管理機關處理事宜
同一公有不動產登記二個以上管理機關處理事宜
- 關於因地籍圖重測發生界址糾紛,經調處後,不服調處結果訴請司法機關審理,復經法院判決駁回,仍得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關於因地籍圖重測發生界址糾紛,經調處後,不服調處結果訴請司法機關審理,復經法院判決駁回,仍得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 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被處分公司,其未繳罰鍰,於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前已完成清算並為解散登記,因公司人格已消滅,故除有負連帶無限責任之股東(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得依法對其追償外,自毋庸再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 為因應建築式樣多樣化,有關書狀簿冊等之「建築式樣」欄得予免填
為因應建築式樣多樣化,有關書狀簿冊等之「建築式樣」欄得予免填
- 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取得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農業用地,在未變更編定前經許可設立之高爾夫球場興工闢建球場,不屬「非依法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土地
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取得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農業用地,在未變更編定前經許可設立之高爾夫球場興工闢建球場,不屬「非依法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土地
- 省市縣政府所管公有土地合併分割,涉及權利變動者,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辦理
省市縣政府所管公有土地合併分割,涉及權利變動者,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程序辦理
-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 租佃爭議經調解成立之內容,如具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時,應由當事人循民事訴訟程序訴求解決,非可由行政機關逕予撤銷
租佃爭議經調解成立之內容,如具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時,應由當事人循民事訴訟程序訴求解決,非可由行政機關逕予撤銷
- 祭祀公業管理人持憑法院調解筆錄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仍應提出同意處分之證明文件
祭祀公業管理人持憑法院調解筆錄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仍應提出同意處分之證明文件
- 抵押權義務人變更登記須否檢附義務人所有權狀及印鑑證明
抵押權義務人變更登記須否檢附義務人所有權狀及印鑑證明
- 市地重劃區內,共同負擔取得之零售市場用地,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作多目標使用,並獎勵私人或團體興建辦理,但其土地不得隨同建物一併出售移轉
市地重劃區內,共同負擔取得之零售市場用地,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作多目標使用,並獎勵私人或團體興建辦理,但其土地不得隨同建物一併出售移轉
- 出租人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第1項第5款規定終止租約,其計算地價補償費,以出租人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到達承租人之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出租人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第1項第5款規定終止租約,其計算地價補償費,以出租人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到達承租人之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附有「受贈人如死亡,贈與之效力消滅,該所有權應歸還與原贈與人所有」之贈與,如受贈人死亡,由受贈人之繼承人辦畢繼承登記,再行辦理移轉登記
附有「受贈人如死亡,贈與之效力消滅,該所有權應歸還與原贈與人所有」之贈與,如受贈人死亡,由受贈人之繼承人辦畢繼承登記,再行辦理移轉登記
- 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一所稱「因重劃而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係由承租人認定
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一所稱「因重劃而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係由承租人認定
- 祭祀公業派下員喪失國籍是否喪失派下權宜視祭祀公業有無特約而定
祭祀公業派下員喪失國籍是否喪失派下權宜視祭祀公業有無特約而定
- 限制行為能力人檢附之繼承系統表及簽註切結免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
限制行為能力人檢附之繼承系統表及簽註切結免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
- 養豬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期間提出停養計畫,依法不能視同改善計畫,自不得暫停處分
- 未依規定訂定之土地租用契約,是否有租佃關係存在,非行政機關所能認定,應由當事人訴請法院認定
未依規定訂定之土地租用契約,是否有租佃關係存在,非行政機關所能認定,應由當事人訴請法院認定
- 日據時期台灣之親屬繼承習慣,因戶主權之喪失而開始;戶主及財產繼承,應以戶主隱居之時為繼承開始,其繼承人如因別居異財或分家等原因而離家者,雖係被繼承人之嫡出男子亦無繼承權
日據時期台灣之親屬繼承習慣,因戶主權之喪失而開始;戶主及財產繼承,應以戶主隱居之時為繼承開始,其繼承人如因別居異財或分家等原因而離家者,雖係被繼承人之嫡出男子亦無繼承權
- 耕地承租人死亡,可由現耕繼承人具結申請租約變更登記。非現耕繼承人提出異議,應由其另行依法解決
耕地承租人死亡,可由現耕繼承人具結申請租約變更登記。非現耕繼承人提出異議,應由其另行依法解決
- 祭祀公業土地之處分疑義事宜
祭祀公業土地之處分疑義事宜
- 關於土地、建物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得就其公同共有之土地、建物設定抵押權予其中部分共有人
關於土地、建物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得就其公同共有之土地、建物設定抵押權予其中部分共有人
- 抵押權設定人非債務人,該債務人於申請書備註欄或申請人欄簽章均應予受理
抵押權設定人非債務人,該債務人於申請書備註欄或申請人欄簽章均應予受理
- 廢/停 廢棄物與廢水之分別,目前尚無以濃度為認定標準之規定依據
- 一、事業單位所排廢水欲以管線排放於海洋,其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修正後為第十三條第四項所定辦法)申請核可;今楠梓加工區未設聯合污水處理設施,則其管制對象自為個別事業單位
- 祭祀公業開漳聖王究應以祭祀公業或神明會辦理應以事實認定之
祭祀公業開漳聖王究應以祭祀公業或神明會辦理應以事實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