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
- 九4適用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之投資型保單其死亡給付課徵遺產稅釋疑
九4適用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之投資型保單其死亡給付課徵遺產稅釋疑
- 有關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2條規定留設「私設道路」申請核發建造執照並領有使用執照,該「私設道路」遭土地所有權人等設置路障及障礙物等阻塞,導致無法通行時,應依何種法律規範處理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關於貴公司函詢公寓大廈規約訂定罰則執行疑義乙案。
- 交通部 99.07.26. 交路字第0990044737號函(停止適用)
有關內政部警政署函詢「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違規案件之處罰疑義乙案 ,交通部前業以75年8月18日交路(75)字第19567號函示「應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裁處」在案
- 電子郵件990726a
一、依著作權法(以下稱本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所稱之「依法令舉行」係指依我國法令而言,不包含外國〈含中國大陸〉法令在內。又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8條規定,大陸…
- 電子郵件990726b
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9年7月21日函轉您詢問民宿業者收視有線電視之公播收費疑義,本局答覆如下:一、民宿業者播放電視節目是否需支付公開播送的費用,應視實際利用情形而定:若民宿業者之各台電視機係獨立接收電視節目訊號,未於接收後再將原播送之聲…
- 電子郵件990726c
按如果A君、B君僅是單純提供MLB官方網站及其影片網址,藉由網站連結之方式,使其他網友可透過該網頁或網頁提供之播放器進入MLB官方網站瀏覽MLB影片,而未將影片內容重製成自己網頁內容之一部分時,則不涉及重製著作內容之行為,不會構成重製權之侵…
- 電子郵件990726d
一、有關 貴社區成立歌唱班社團,利用社區電腦伴唱機來練唱,涉及公開演出他人音樂著作(詞、曲)及錄音著作(有旋律之聲音)、及公開上映他人視聽著作(影像畫面)之著作利用行為,而「公開演出權」及「公開上映權」均為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之權利,除有著作權…
- 電子郵件990726e
一、來函所述店家使用電視牆公開播放電視節目,若該店家電視牆之每台電視機係各自透過一般有線電視電纜或機上盒直接將訊號傳遞至電視顯示器播送,屬單純開機之行為,並無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問題。惟倘若店家是在某一定點接收電視節目信號後,再傳送至電視牆之各…
- 本署曾經判認不以醫療器材列管產品
本署曾經判認不以醫療器材列管產品
- 關於函詢「青年安心成家-租金補貼」核定戶因工作地點變更等原因遷移戶籍之後續辦理程序一案
- 智著字第09916002090號
請 貴公司立即停止發函要求殯葬業向 貴公司洽取公開演出授權之違法行為,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按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下稱集管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會員應與集管團體訂立管理契約,將其著作財產權交由集管團體管理,另查,貴公司係社團…
- 有關貴府函詢貴轄領有(89)南工使字第740號使用執照之公共建築物增建樓層,其建造執照申請之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檢討適用規定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關於公寓大廈財務報表公告及管理委員代理之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智著字第09900068870號
有關 貴公會會員因參與電器展、音響展而涉及著作權法疑問,委請 貴公會代為詢問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公會99年7月14日(98)北電賜會字第0147號函。二、按本局97年7月14日智著字第09700061250號函及98年…
- 電子郵件990722a
一、利用人與著作財產權人或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間,對使用報酬之爭議,當事 人可依著作權法第82條與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下稱調解辦法)第4條、第5條之規定,以書面載明法定事由暨相關資料(申請書繕本、委任書等),並繳納規費後,向本局申請調解。申請…
- 電子郵件990722b
一、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87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重製物者,視為侵害著作權,即一般人所稱「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該等規定,本局認為主要係適用於所謂的「著作權商品」之輸入行為,如輸入之商品雖含有著作(例如床…
- 電子郵件990722c
一、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87條第1項第4款之適用範圍,如本局歷來函釋說明所示,主要係適用於所謂的「著作權商品」(例如音樂CD、視聽DVD、書籍、電腦程式等)之輸入行為,如輸入之商品雖含有著作(例如床單、被套可能含有美術或圖形著作),但此著…
- 貴局函為拆除執照申請案件,其經登記信託之建築物得否免出具委託人之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乙案,復請查照。
- 關於函詢受贈國民住宅未滿1年,惟該國民住宅係受贈自父親,且與父親共同於持有期間設籍至今,得否依受贈該國民住宅並有居住事實計算居住期間疑義一案
-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二4受贈房屋已辦竣所有權移轉後雙方合意解除贈與契約原已繳納之契稅不得退還
二4受贈房屋已辦竣所有權移轉後雙方合意解除贈與契約原已繳納之契稅不得退還
- 有關本署99年6月24日召開研商建築師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第2次會議紀錄所述建築師法並未限制建築師不得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乙節,復請查照。
- 關於斷崖及臺地崖定義事宜乙案,復請 查照。
- 按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 、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
按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 、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 ,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義務人 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執行處聲明異議之事由,限於對行政執行處之執行 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故如以前開情事 以外之事由聲明異議者,自非行政執行處所得審究。次按,行政執行處對 於義務人財產為強制執行,應依財產之外觀,認定是否屬於義務人之責任 財產,無庸調查該財產實體上是否為義務人所有;不動產應以地政機關登 記名義之外觀,為調查認定之依據(張○○著,強制執行法,中華民國《 下同》90 年 3 月修訂版,第 99 頁至第 100 頁參照)。再按,依土 地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74 年 6 月 4 日以前結婚,並適用聯 合財產制之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妻之名義在同日以前取得不動產, 而有「1 、婚姻關係尚存續中且該不動產仍以妻之名義登記者。2 、夫妻 已離婚而該不動產仍以妻之名義登記者。」情形之一者,適用 74 年民法 親屬編修正後之第 1017 條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 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 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此觀土地法第 43 條、民法第 1017 條、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 6 條之 1 規定自明。復按 ,「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 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 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 得以債務人為被告。」「執行法院如發見債權人查報之財產確非債務人所 有者,應命債權人另行查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者,應由執行法院 撤銷其執行處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 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 15 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分別為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強 制執行法第 15 條、第 17 條及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所明定。而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所謂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移送 機關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應由行政執行處撤銷其執行處分,係 指移送機關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而言,若該財產是否非義務人所 有尚待審認方能確定,行政執行處即無逕行審認之權限,尤非聲明異議所 能救濟(最高法院 49 年台抗字第 72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本件行政執 行處定期拍賣之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係異議人於 70 年至 72 年間以「 買賣」「分割轉載」原因登記為所有權人,縱令異議人於 74 年 6 月 4 日以前與乙○○結婚,並適用聯合財產制,系爭土地原應屬乙○○所有, 惟迄今既仍登記於異議人:○○○,依土地法第 43 條、民法第 1017 條、民 法親屬編施行法第 6 條之 1 規定,形式上尚難認定該財產非異議人所 有,行政執行處予以執行,應無不合。如乙○○之繼承人認系爭土地確為 渠等所有,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 執行法第 15 條規定依法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審認,行政執行 處並無逕行審認判斷之權限,亦非異議人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 規定聲明異議所能救濟,異議人以聲明異議資為排除強制執行之救濟方法 ,於法即有未合。
- 機關辦理與資訊或通訊安全有關之採購,如涉及國家安全,請謹慎訂定採購標的之產地及投標廠商資格,以免造成國家安全情資外洩情事
機關辦理與資訊或通訊安全有關之採購,如涉及國家安全,請謹慎訂定採購標的之產地及投標廠商資格,以免造成國家安全情資外洩情事
- 關於採二階段評選之疑義
關於採二階段評選之疑義
- 電子郵件990720a
一、有關您販賣非台灣代理商製造的韓劇一事,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之規定,如該韓劇係由您在國內透過正當管道取得之合法重製物,或於國外輸入真品時,係為個人非散布之利用且僅輸入一份,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則販售該正版韓劇不會發生侵害著作權之問…
- 電子郵件990720b
一、於卡拉OK場所設置電腦伴唱機提供消費者演唱,此乃涉及音樂著作公開演出之行為,依著作權法第26條規定,著作人專有公開演出其著作之權利。卡拉OK業者欲於前揭營業場所公開演出他人之音樂著作,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所參加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下…
- 智著字第09900069250號
貴公司檢舉金全興實業有限公司違法代收電腦伴唱機之使用報酬一事,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公司99年7月13日函。二、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下稱集管條例)之規定,著作權集體管理業務(下稱集管業務)係經特別許可始能執行之業務,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