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貴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函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簡稱空污費)補繳疑義一案。
貴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函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下 簡稱空污費)補繳疑義一案,請查照。
- 本會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內容,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本會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內容,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採鉅額買賣轉讓有價證券一案,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採鉅額買賣轉讓有價證券一案,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 所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違規紀錄適用疑義一案
所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違規紀錄適用疑義一案,復 如說明,請查照。 依 據:一、水污染防治法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罰鍰上限為修正前之 10 倍以上,因罰鍰上、下限差距甚大,本署綜合考量違規行為應受 責難程度、影響水體之敏感性及違規情節等,於 104 年 10 月 19 日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二、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前後之計算方式完全 不同,故附表之備註所述「於本準則施行前違反本法相同條款之次數 不列入計算。」係指 104 年 10 月 19 日修正發布施行前違反本法 相同條款之次數不納入計算。
- 所報有關個人傷害保險(不含旅行平安保險)危險發生率等相關規範實務 處理問答集一案,洽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所報有關個人傷害保險(不含旅行平安保險)危險發生率等相關規範實務 處理問答集一案,洽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為持續強化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之控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為持續強化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之控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貴公會所報「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疑義問答集」修正對照表草案一案,洽悉,請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貴公會所報「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疑義問答集」修正對照表草案一案,洽悉,請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協助保戶向壽險業申請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標的異動 ,不得有將要保人簽名樣式一稿多用(一次簽名、多次使用)情事,請轉 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請查照。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協助保戶向壽險業申請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標的異動 ,不得有將要保人簽名樣式一稿多用(一次簽名、多次使用)情事,請轉 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請查照。
- 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件,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件,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 勞動部就有關受僱者如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提出下一次育嬰留職停薪申 請,與提前或延後復職勞雇雙方相關事宜,涉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 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之說明
勞動部就有關受僱者如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提出下一次育嬰留職停薪申 請,與提前或延後復職勞雇雙方相關事宜,涉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 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之說明
- 為鼓勵身心障礙者退休後繼續工作,爰雖有法律上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 之理由,於有進用事實證明時,得納入義務機關(構)已進用之身心障礙 者員額計算,內政部 81.08.29 台(81)內社字第 8183057 號函,自 105.10.13 起停止適用
為鼓勵身心障礙者退休後繼續工作,爰雖有法律上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 之理由,於有進用事實證明時,得納入義務機關(構)已進用之身心障礙 者員額計算,內政部 81.08.29 台(81)內社字第 8183057 號函,自 105.10.13 起停止適用
- 財政部 85 年 8 月 10 日台財融字第 85537685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財政部 85 年 8 月 10 日台財融字第 85537685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財政部金融局 85 年 11 月 11 日台融局(六)字第 8554985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財政部金融局 85 年 11 月 11 日台融局(六)字第 8554985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財政部 90 年 10 月 22 日台財融(六)字第 090600007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財政部 90 年 10 月 22 日台財融(六)字第 090600007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函詢○○工業區各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納入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之計算方式疑義案。
函詢○○工業區各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納入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 證之計算方式疑義案,請查照。
- 廢/停 貴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函詢使用氫氣及液化石油氣混和氣體為燃料所適用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疑義案。
貴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函詢使用氫氣及液化石油氣混和氣體為燃料所適 用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疑義案,請查照。
- 貴轄公私場所函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7條至第9條規定之適用疑義案。
貴轄公私場所函詢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7 條至第 9 條規 定之適用疑義案,請查照。
- 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
- 有關貴局函詢所轄○○有限公司為陳述意見需要,得否申請貴局稽查之採樣攝影影片檔等完整拷貝資料疑義一案
有關貴局函詢所轄○○○○有限公司為陳述意見需要,得否申請貴局稽查 之採樣攝影影片檔等完整拷貝資料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所詢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2條證明要件,得否出具聲明書或切結書一節
所詢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 52 條證明要件,得 否出具聲明書或切結書一節,復如說明,請查照。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1 條第 1 項將懷孕歧視直接視為「性別歧視」類型 ,第 2 項則係規定雇主於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規定或約定受 僱者結婚、懷孕等情況而作為終止勞動契約理由情形,地方主管機處理懷 孕歧視時,應探究雇主於知悉受僱者懷孕前後之差異性以為認定參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1 條第 1 項將懷孕歧視直接視為「性別歧視」類型 ,第 2 項則係規定雇主於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規定或約定受 僱者結婚、懷孕等情況而作為終止勞動契約理由情形,地方主管機處理懷 孕歧視時,應探究雇主於知悉受僱者懷孕前後之差異性以為認定參據
- 審計準則公報第 59 號「修正式意見之查核報告」及第 60 號「查核報告中之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分別於 105 年 7 月 5 日及 105 年 7 月 19 日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審計準則公報第 59 號「修正式意見之查核報告」及第 60 號「查核報告中之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分別於 105 年 7 月 5 日及 105 年 7 月 19 日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所報自「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取得往生者資訊後之理賠處理程序及 控管機制處理原則乙案,洽悉,並請督促所屬會員公司確實遵照辦理,請 查照。
所報自「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取得往生者資訊後之理賠處理程序及 控管機制處理原則乙案,洽悉,並請督促所屬會員公司確實遵照辦理,請 查照。
-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審查管理,核發機關審查及通知補正之補充規定。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審查管理,核 發機關審查及通知補正之補充規定,請查照。
- 中華民國 106 年銀行業休假日期表,業經本會於 105 年 9 月 20 日以金管銀國字第 10520003790 號公告發布,茲檢送發布公告一份,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中華民國 106 年銀行業休假日期表,業經本會於 105 年 9 月 20 日以金管銀國字第 10520003790 號公告發布,茲檢送發布公告一份,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所報修正「保險業得投資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為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等為 BB+ 級或相當等級之國外公司債、非本國企業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明細」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所報修正「保險業得投資發行或保證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為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等為 BB+ 級或相當等級之國外公司債、非本國企業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明細」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有關貴府核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及代理人設置並註銷原專責人員之設置登記一案
有關貴府核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廢 (污)水處理專責單位及代理人設置並註銷原專責人員之設置登記一案
- 函詢非屬網路申報對象執行定期檢測申報疑義案
函詢非屬網路申報對象執行定期檢測申報疑義案。
- 機關受理申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證明文件時,除審查是否已依規定按月提撥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應一併查核雇主是否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機關受理申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證明文件時,除審查是否已依規定按月提撥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應一併查核雇主是否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旨在保障受僱者於行使法定請求 時,其原有權益不因而減損,若雇主對於聘僱契約人員當年度服務未滿 1 年,而已達 6 個月者予以「另予考核」,倘就受僱者於服務年度內提供 勞務部分進行考核,而未特別針對育嬰留職停薪予以差別待遇,尚非不可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旨在保障受僱者於行使法定請求 時,其原有權益不因而減損,若雇主對於聘僱契約人員當年度服務未滿 1 年,而已達 6 個月者予以「另予考核」,倘就受僱者於服務年度內提供 勞務部分進行考核,而未特別針對育嬰留職停薪予以差別待遇,尚非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