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5年度聲保字第117號刑事判決
理由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蔡文筆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10月確定後,移送執行。
理由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蔡文筆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10月確定後,移送執行。
理由一、本件被告陳沛綨因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移送本院審理,前經本院訊問後坦承犯罪,且依卷內相關事證,可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運輸第一級毒品,及懲
另包裝袋1只,因無法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剝離而須視同毒品,故亦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92號聲請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李錦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99號聲請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黃淯祥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
33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賴峰毅(現在法務部○○○○○○○○○○○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33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夏嘉佑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上訴字第2633號上訴人即被告JACKYONGWENJIE(楊文杰)義務辯護人張藏文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102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黃鈺祺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
三、經查:㈠被告武光榮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4年度偵字第63885號),前經法官訊問後,對於起訴書所載全部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並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即被告辛建國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於民國107年11月30日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並移付執行。
,前經本院以114年度上訴字第1414號判決認被告黃從豪、楊偉星、葉孫文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之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7年、17年8月、16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33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MONTHORNKIJYOSAKE(中文名:馬松輝)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彭健鈞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
是被告本案施用毒品犯行,距其最近1次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釋放後,已逾3年,核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所規定之「3年後再犯」。
二、經查,被告2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本院訊問後,被告廖瑋麒坦承公訴意旨所指犯行,被告張凱鈞否認公訴意旨所指犯行,而依卷內被告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足認被告
年度訴字第16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VUQUANGVINH(武光榮)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賴忠杰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115年度抗字第501號抗告人即具保人薛木杉被告王榮聖上列抗告人即具保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115年度抗字第501號抗告人即具保人薛木杉被告王榮聖上列抗告人即具保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保字第89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家慶上列受刑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