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
押金也稱為押租金,是由承租人在租賃契約成立時先交付一筆金錢或其他替代物給出租人,作為承租人日後積欠租金或因損害租賃物所負賠償責任的擔保。因此,租賃關係消滅後,承租人如果有積欠租金或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情形,出租人可先扣除積欠租金或應賠償的數額後,退還剩餘押金給承租人,否則就要把全部押金退還給承租人。
地價稅
土地稅的一種,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的地價總額計算徵收,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採累進稅率(土地稅法第1條、第15條、第16條參照)。
遺產管理人
人死後到底有沒有繼承人不明朗,但遺產還是需要有人處理,比方說要把他的財產拿去還債或繳稅。這時候,可由親屬會議在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向法院陳明,或由利害關係人(例如死者的債權人、親屬、或是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來處理這些事情。
在場助勢
所謂「在場助勢」指既非首謀,亦非下手實施強暴或脅迫之人,於犯罪之際在場吶喊助長聲勢,尚未達幫助犯之程度者而言。若除在場吶喊助勢外,尚有擔任封鎖現場之工作者,則非在場助勢,而應依下手實施之共同正犯論處。
拘役
刑罰種類中自由刑的一種。拘役是短期間拘留之刑罰 ,拘役期間原則上是1~59天,但有加重處罰時,法院最長可以判拘役120天。
反訴
反訴,係自訴被告以自訴人為被告而提起的訴訟,乃是利用自訴程序而提起,故又稱為反自訴。反訴本來可以獨立提起,但為了審判上的便宜性,所以法律上允許自訴被告利用自訴程序提起反訴,因此,反訴與自訴無異,凡是自訴應該具備的要件,反訴也必須要具備。
復職
關於公務員之「復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得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許其復職,並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復職。」;公務員懲戒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公務員,於停止職務事由消滅後,未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判決或經判決未受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處分,且未在監所執行徒刑中者,得依法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許其復職,並補給其停職期間之本俸(年功俸)或相當之給與。」
灼
通常寫作「灼然」,如「灼然可見」、「至為灼然」,指像火光照著一樣那麼清楚,就是「非常明確」的意思。
善良風俗
國民的一般倫理與道德觀念,包括文化傳統、生活方式及民間習俗在內。
偶然避難
與得阻卻違法之「緊急避難」相較,偶然避難之行為人在主觀要件上欠缺救助意思,例如甲持石頭擲破乙宅窗戶玻璃,恰巧乙在浴室開瓦斯自殺,因此救了乙,而有避難的客觀事實,但是甲在主觀上並非出自於救助意思,所以不是緊急避難,而應負毀損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