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
提解已受羈押的被告進行訴訟程序後,將該名被告解還羈押處所繼續羈押的過程,俗稱為還押。例如,法院提解羈押中被告某甲到庭進行審判程序,程序終了時命將某甲「還押」看守所。
第四級毒品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四級毒品,為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對於特定物(包括動產及不動產)具有所有權之人,如果他人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就可以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他人返還所有物的權利。
降級
「降級」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為該法所定公務員懲戒處分之一種,依同法第15條規定:「(第1項)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第2項)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二年。」
低度行為
為相對於高度行為的概念。例如 : 供自己施用而持有毒品,則持有是一個低度行為,而施用為高度行為,故相較於整體行為施用變成重點而持有已不必討論,所以持有的行為將被施用毒品的行為吸收,因此不另外再討論是否懲罰持有毒品的行為。
親屬會議
特定親屬所組成的會議,依法律規定召開會議來討論、處理相關事項。有關規定可以參照民法第1129條至第1137條。
擔保
為了確保債務的清償而採取的法律措施。例如:擔保物權是指在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權利)上設定物權(例如:抵押權、質權),以確保債務能夠獲得清償。法律所規定的擔保方式,以提出金錢最為常見,也有規定可以由有資產的人出具保證書作為擔保,將來如果必須賠償,就由出具保證書的人負責清償或賠償(例如:強制執行法第23條)。
是故
所以、因此。
固非無見
雖然不是沒有道理。
代位繼承
舉例來說,爸爸先往生,阿公隨後死亡,這個孫子可以取代他死掉的爸爸,繼承阿公的遺產,這就叫代位繼承。。上面的例子,如果爸爸是喪失繼承權的情況,孫子也可以代位繼承, 請注意,只有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繼承人,才有代位繼承的權利。如果死者沒有子女,是由兄弟姐妹繼承遺產的話,己經死亡的兄弟姐妹就沒辦法由他們的小孩來代位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