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字第 108035065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45 條規定及立法說明參照,財團法人董事長推選及解任一事,非屬該條第 2 項所定重要事項範疇,無須以特別決議方式為之,而應屬董事會以普通決議方式為之事項
- 廳少家一字第 1080011936 號司法院司法院
檢送司法院 108 年 4 月 3 日秘台廳刑一字第 1080008781 號秘書長函,以供少年法庭法官參考
- 秘台廳民一字第 1080010581 號司法院司法院
函轉內政部有關機關於判決、國家考試報名等情形,須以教育程度作為審認依據,應逕向學校、教育主管機關查證或請當事人提供之函 1 份
- 電子郵件1080429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對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放映電影,涉及視聽著作之公開上映行為,除符合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規定外,應使用「公播版」影片(即著作財產權人已授權放映給公眾看的影片),或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 智著字第1080002415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24150號
主旨:有關貴會函詢財經資訊平台收錄他人網站報導之標題,供使用者點擊瀏覽,是否違反著作權法等問題,如說明,請查照。
- 法檢字第 108045133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停止適用 92 年 9 月 4 日法檢字第 0920803810 號函示法律問題研究意見
- 法律字第 108035034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2 條規定參照,就稅捐事項所作成之解釋函令及其他行政規則公開事宜,應優先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又各地區國稅局編訂之「非住家用房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表」,性質上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59 條行政規則,似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9 條第 1 項所定應公開予納稅者知曉之稅捐法令,惟此涉及該法解釋適用,應由主管機關探求立法意旨後,本於權責予以審認
- 法律字第 108035022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19、20 條規定參照,第 20 條第 2 項所定規範對象為負擔無限責任者,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有限合夥組織之有限合夥人等負擔有限責任者並不相同,自無該規定之適用;又財團法人運用其財產購買股票,成為股份有限公司或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時,應符合上述規定始得為之;另財團法人如欲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抑或於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設立後出資成為其股東或有限合夥人時,均應符合本於安全可靠原則所定有助於增加財源投資之項目及額度,始得為之
- 電子郵件1080426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所詢利用國外音樂於製作畢業短片之行為,將會涉及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中「重製」他人音樂著作(詞、曲)與錄音著作(錄有聲音之唱片)之利用行為,若後續上傳至網路供他人觀看,更會涉及「公開傳輸」行為,由於「重製」及「公開傳輸」為著作財產權人專有…
- 法矯署安字第 108040027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矯正署就各矯正機關辦理「律師為受刑人聲請大法官釋憲之處理程序」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8035063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公務員懲戒與行政罰法規範性質不同,無法比擬適用,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對公務員所為懲處處分,其懲處權行使期間,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前,自應依釋字第 583 號解釋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尚無法類推適用或採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4 項就行政罰裁處權時效規定
- 法律字第 108035063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公法上不當得利溢領人之繼承人主張限定繼承時,於行政執行之認定上,繼承相關證明文件係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或國稅局調查得知財產,非據此即可認定為繼承之全部財產,若行政執行分署對於其財產或執行範圍如有疑義,仍得依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函請移送機關查明或逕依職權調查
- 保險法第 146 條之 2 第 1 項關於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23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80190831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管保財字第10801908314號函
保險法第 146 條之 2 第 1 項關於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23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80190831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法律字第 108035063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委託人為擔保其融資債務清償與受託人所為約定情形,如與「讓與擔保」之外觀及效果並無不同,此部分因與信託法所規範信託關係有別,尚無信託法適用
- 法律字第 108035063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有關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移轉登記予善意第三人,嗣建物使用執照經原核發機關撤銷,得否再設定抵押權涉及民法、土地登記規則、建築法等相關規定之說明
- 智著字第1080002053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20530號
主旨:有關弘音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去函各縣市政府要求里民活動中心使用電腦伴唱機取得歌曲合法重製授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電子郵件1080422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經本局108年4月18日電話與您聯繫,您欲詢問「在公司網頁時事報導專區進行時事報導,可否和各大新聞媒體一樣,利用報導過程中所接觸的著作?」以及「時事報導的定義」等,以下逐次說明之:
-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5-4 條等規定,公告 101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保 險年金給付者,自 108 年 5 月起調整勞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5.14%公告勞動部2字第1080140217號公告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5-4 條等規定,公告 101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保 險年金給付者,自 108 年 5 月起調整勞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5.14%
- 法制字第 10802507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內政部 108 年 4 月 9 日研商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會議紀錄所附修正後草案研提意見一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080350630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有關各主管機關主管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規定,於108 年編製及公開 107 年度資料監督管理及執行事項之整理說明
- 法律字第 108035043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公立大學校長事項應屬公權力行使,而有行政程序法適用,該法第 32 條、第 33 條雖對於迴避設有規定,如另有其他特別法規範與前述規定具有競合關係,自應優先適用特別法;惟如未有競合關係,或特別法未規定者,則仍可適用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
- 智著字第1080002240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22400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函詢著作權法相關問題,如說明,請查照。
- 電子郵件1080418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因著作權保護係採屬地主義,亦即著作的利用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須依利用行為發生地而定,如著作利用行為發生地在我國,則應適用我國法律;反之,著作的利用行為如係於境外時,則應依該利用行為地之法律定之,先予說明。
- 智著字第1080002129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21290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函詢破解手機系統軟件封閉功能涉及著作權疑義,如說明,請查照。
- 法律字第 1080350412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68 條第 2 項規定參照,行政機關文書得以電子文件等方式行之而視為自行送達者,其送達須以「依法規」為前提,如無法規規定,尚不得以電子文件行之而發生自行送達效果;又所稱「法規」,就中央法規而言,係包括法律、法律具體或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等
- 法律字第 108035039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6 條規定,命被處分人將其對銀行之存款債權及孳息移轉為國有之處分,得否移送貴署執行疑義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8035039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罰法第 3 條規定參照,該條所稱「行為人」定義,僅適用於該法,並非可適用於各個法律,故個別法律或自治條例所規定「行為人」概念或範圍,仍應依各該規定立法文義或意旨解釋認定,尚不得逕行引用上述規定作為認定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為人或受處罰對象之依據
- 法律字第 1080350392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規定參照,如屬財團法人名稱、捐助財產總額及民間捐助財團法人董事產生方式,既經許可在案,無變更必要,不在應補正之列,均予以明文除外,而所稱「財團法人董事產生方式」,不包括董事名額、資格、政府機關(構)遴聘、指派或同意董事人數比例等非屬董事產生方式情形
- 法律字第 108035009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40 條規定參照,該條第 1 項明定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任期及每屆期滿連任董事人數比例限制,以免形成萬年董事會,並符「他律法人」性質
- 法授矯字第 108050001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修正矯正機關消費合作社提撥生活補助費之相關支用內容及範圍
商標合理使用
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型態。前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情形;後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使用目的,而有使用他人之商標用以指示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之必要,且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108年商標法修正草案第36條規定參照)
裁決書
裁決書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汽車之違規事件係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慢車、行人及道路交通障礙之違規事件以及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事件則由警察機關處罰(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37條第5項【嗣前揭規定於108 年4 月17日修正公布,並移列為同條例第37條第6項】)。又當事人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得向舉發機關或裁決機關申訴,不服申訴結果可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若對裁決仍不服者,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第2項)。
管教權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聽證
指行政主體在作成決定前,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有關人員陳述意見、說明作證機會的概念。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明文規定聽證程序的內容(第54條至第66條),且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訂定補充的程序要求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時機,包含行政處分的聽證程序(第102條、107條、第108條)、法規命令的聽證程序(第155條、第156條)及行政計畫的經聽證程序(第164條第1項)。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根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者。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第1098條第1項)、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100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法第8條)等。
免稅額
「免稅額」是計算稅捐負擔之減項。以綜合所得稅為例,依所得稅法第13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是就綜合所得淨額課徵之,而綜合所得淨額的計算,是以個人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 所得稅法於第17條規定免稅額扣除,是為了反應一個社會中維持個人物理生存的最低額度,扣除後才能正確衡量納稅義務人真正的稅捐負擔能力。依現行規定,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